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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台南鐵路地下化有新的進展嗎?(9/12市府收陳情書 南鐵抗爭落幕)

不用再討論自救會的版本了,搞了一年多,好不容易前幾天才弄出個懶人包說帖,當場被打槍,趕快今早就下架了。

台南鐵路地下化的抗爭其實很簡單,不是技術問題,也不是規劃專業(坐辦公室的公物員)的問題。

真正的問題有兩個:第一:政治鬥爭;第二:都市發展體系的落後。

第一我就不多說了,比方站上有些網友,動不動就提賴神,造神是不對的、以批判造神為幌子搞鬥爭也是不對的。阿財市長沒連任,開始站在反對方,說實在,我聽不出來阿財市長對鐵路地下化方案有啥好建議。這跟難邊阿興市長沒能選,搞阿菊市長一樣,其實眾多方案,難道不是當年你決策的東西?

說啥以前潛盾計畫,為何現在不用?答案很簡單,因為實踐出真理,1990年代,潛盾技術剛引進,工程界覺得是仙丹妙藥,所以計畫裡面都用潛盾,結果台北捷運用潛盾,崩掉的不說,還有挖錯地方的,高雄捷運甚至整段車行地下道崩塌,光恢復就花了幾億、近兩年。也有成功的案例,比方台北復興北路地下道,穿越松山機場跑道,可是短短600多公尺的車行地下道,除了兩端的引道,只是為了要做道穿越機場跑道下方那幾十公尺的沉陷不能超過2.54公分,花了十來年,46億工程費,用了包括潛盾、還有諸多如冷凍工法。換算成台南鐵路地下化8公里多,恐怕花上千億,都難保證絕對不會出意外。台南海安路地下街雖然因為位於舊海岸線,所以地質特別破算,中、東區交界的鐵路段相對好一點,可是別忘了,台南五條港水系,同樣穿過這個區域,同樣地下化工程會截斷地下水系,你能忍受台南鐵路地下化因為工程因素,讓鐵路停駛幾天?

所以計畫會更改,那是因為1990年代以來十多年,工程實務上的認知,之前寫的計畫書不好,才改成以明挖覆蓋的方式去處理,理由就是那麼簡單。相對來說,明挖覆蓋需要拆比較多房子,自救會說的潛盾、或者逆打工法不需要,但潛盾不合理的理由上面說了,逆打工法要保證施工安全,一樣要拆大概一樣多的戶數(自救會的數字是比鐵工局的數字多接近一百戶,但實際上可能不需要),這是在使用較薄弱的設計標準(不知道是誰提出來的?)所設計的,按照實際安全來說,幾乎沒有工程專業會採這種施工方式,風險太大了。

因此撇掉政治鬥爭不論,真正可以討論的,是都市發展體系的制度問題。

自救會有提到的幾個議題,是可以討論的,比方"聽證會"、比方"徵收款"。

台灣都市計畫法規中,確實沒有聽證會這種東西,自救會的人引用公共行政法來說應該要有聽證會,否則違法,這種說法在學理上或許有道理,但在法規上不存在,中華民國的都市計畫法系下,政府單位做好都市計劃後,進行公開閱覽,然後可以辦幾場說明會,就可以實施,這整個法規制度很明確,不需要公聽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有的沒的會。這一點,是台灣都市計劃體系的落後,沒有錯,但不是賴清德的錯,也不是劉政鴻的錯,是法規就這樣規定。

學理上,現代的都市計劃體系,希望有更多的參與、互動,提升整個都市政策制定過程的品質,包括都市更新、包括開發,都希望有更多的互動。美國甚至專業界有所謂的"參與的階梯"這種評量的方式。先進國家公部門與民眾之間參與、互動的關係,大概都在階梯一半以上的位置,雖然不是非常完美,但雙方的意見反映是有相互交流的。

反觀台灣的制度,大概是在最下面一層階梯高一階,最下面那一層,就是政府制定好政策,連通知都不需要,就蠻幹了,專制國家幾乎都是這樣。台灣的制度好一點,制定好了後,多一道公開閱覽的手續,還辦幾場座談會通知你。

台南鐵路地下化差不多就是這樣搞的,問題不是賴清德,而是制度整個就是這樣,台北沒有比較好、高雄也沒有比較好、台中也沒有比較好,因為中華民國的法制規定,就是這樣走的。

討論如何加強民眾參與公共事務決策,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中間有很多改革要做,我想,反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自救會的人,沒有人願意去做這件事。公部門跟私部門在都市發展上的互動關係,一直是西方近代都市計劃體系工作重心,因為規劃沒有完美的,就像這個案例,潛盾、東移、逆打、甚至西移,每種方案都有優缺點,所謂的規劃、計劃,就是把這些方案拿來討論後,做出一個決策,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決策。

好的政治家,就是扮演公部門的中介角色,做出好的決策(不一定是正確的,政策不是學生考試,有對或者錯的標準答案,舉例,油價應該漲或者跌,有標準答案嗎?也許有答案,但絕不是唯一的標準答案)。

另外一個議題是"徵收款",這就複雜了。但卻是整個議題的重心。假設今天台南市政府的徵收發放標準,是公告現值的五倍,應該就沒有啥抗爭。

台灣對於土地的價格,有三種標準,一個是公告地價,用來徵收地價稅的,一個是公告現值,是拿來課土地增值稅,還有發放補償標準的,第三個是實價,也就是現在搞的實價登錄制度。

這三個數字是差異很大的,實價大概都是公告現值的1.5倍到4倍之間,公告地價則大概是公告現值的1/3到一半。而現在政府給的數字大概是公告現值乘上1.4倍。簡單的簡化數字大家看得清楚一點。

某塊地,公告地價是3萬塊,公告現值是9萬,市價大概是15萬(空地),市政府要用13萬徵收,但是地主希望政府用40萬徵收。

所謂的混亂,來自兩部分,一個是3萬的公告地價、9萬的公告現值,跟15萬的市價、還有13萬的徵收補助,在課稅的時候,地主是希望用3萬或9萬來課稅,而不是15萬,但補償時13萬的徵收款,跟15萬的市價有差距,地主就不樂意。這種爭紛最常發生在道路拓寬工程,通成政府會把徵收款調高到接近市價,反正差沒多少,好解決,但近年來,仔細觀察,這樣的道路擴寬工程的徵收,很少落在都會區,因為抗爭多,所以都會區這十來年有拓寬的道路工程,非常之少,甚至連一些計畫道路的徵收拓寬,都很少。就是因為抗爭多。只有在郊區、非都會區,有大量的畸零地、農地,被拿來當做抵費地,所以郊區的拓寬工作比較容易進行。

第二種混亂,就是如台南鐵路地下化的補償制度,9萬塊公告現值的土地,政府打算用13萬徵收,但地主希望拿到40萬,在他看來,這塊地的價值是40萬。這種想法固然是一種小市民的貪婪,但更大的問題,是整個制度的混亂。亂在哪裡?亂在同樣在鐵路周邊50公尺範圍內,本來都是公告現值9萬塊的土地,30公尺內的土地需要被拆掉搞開發,拿13萬的補償金走人,30-50公尺、甚至50-100公尺的住戶,房子的價值從本來15萬,暴漲到40萬(台南案中有提到要90萬)。憑甚麼這些人需要犧牲自己,燃燒別人?

這樣的問題,才是這些抗爭背後的真正議題,前面寫的,都是廢話。害大家看了一堆廢話,很不好意思。

之所以寫了那麼多廢話,是希望大家討論能專注於重點,不用去討論賴神、劉神神不神,台灣都市計劃制度跟參與制度還沒進步到那邊,不是他們兩個人的錯,要改變制度,要從中央體系去更改,工作量很大,比方現在只有一個自救會提案,如果以後408戶,每50戶提一個案,要弄多久?。政大的那兩位教授,應該也知道地政上對於徵收補償制度的缺失,不是這賴、劉兩個人弄出來的,而是整個制度的缺失。

拆遷戶被低價徵收,周圍土地卻憑空享受公共建設的龐大利益,這個缺失從哪邊開始?難說,但一些都市發展史的紀錄中,大概台北的鐵路地下化,以及捷運工程,帶來這樣的問題。過往台北鐵路地下化、還有捷運路網,帶動周圍房地產的飆漲,這是不爭的事實,可是這些周圍的房地產飆漲,誰獲利了?大量的公共投資進去,政府卻只能少量的從公告地價上收一點稅(公告地價、公告現值的調整,遠遠落後地價的實際飆漲),比方帝寶一戶2.8億,公告的房屋700萬,土地才150萬,將近33倍的差距。

實價登錄、實價課稅,有助於快速改善這個狀況,但很明顯的,實價登錄實價課稅的行為,目前只在交易土地增值稅上使用,以帝寶案例來說,土地增值稅課徵的標準不到實價的1%,其他99%幾乎是純利,如何從整個稅制上改善,才是解決類似台南鐵路地下化的關鍵。而這種稅制改善,是都市計劃體系非常重要的一環,有這些公平的機制,才能談計劃。

只不過,這很不容易推動,起碼全國公投,是絕對過不了的,不管是從正方、還是反方提案。因為牽涉到太多人私利的部分。

對此,要在短時間(一、兩年)內解決台南鐵路地下戶拆遷部分住戶反對抗爭的話,恐怕也只有專案提高補償金這個方式,是最簡單、明快的方式,就看中央要不要給這個錢了。
大大說的很詳細
感謝分享

但是小弟覺得
1
現在的法律就是這樣
只能這樣走
小賴也是照著走
自救會要抗議的對象
應該是更上面的人才對
怎麼不去叫立委修法

2
在討論房地產的時候
很多人會說
房子只是要住的而已
那今天政府給你房子了
還在吵什麼??
大家心知肚明

3
這次要加碼
以後要怎麼徵收
會吵的有糖吃?

PS
以後買鐵道附近的房子
記得要有被徵收的風險
既然發生了
就要學起來
做這個事情吃力不討好,政治人物習慣完工剪綵,很少願意一件事情從頭到尾全心投入的,現在這樣也只是放放方向球,退一萬步來講,就算最後維持原狀,最大的損失者絕對不是市長。
我想不理性的抗爭還會持續下去,因為人心是一個無底洞,這也註定市政建設繼續延宕20年,在交通便利度上,臺南市真的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偏偏古都文化賦予市民一種獨特的優越感,所以繼續忍耐吧,要抗爭的被拆遷戶,情感上足以同情,作法則....,不然為何沒有受到關注甚至是指責,被當為競選連任的踏腳石剛好而已。
學生抗爭,這應該是威權時期的自由之火吧,難道我穿越了,回到當初了嗎?臺南,我的家鄉,究竟又要被如何惡搞呢?
總結一個字

"錢"

問題就在於利益分配不均,如此而已

什麼公平正義都是表面的屁話

骨子裏那人心的貪婪才是正解


解決的方法我不會
因為那牽涉到政治與金錢
不是小市民能夠去撼動的


tdbigman wrote:
不用再討論自救會的版...(恕刪)

大哥,我前面看了一堆,發現你有一個錯誤
徵收已經修法改為市價徵收,不是公告現值了= =

tdbigman wrote:
憑甚麼這些人需要犧牲自己,燃燒別人?

這樣的問題,才是這些抗爭背後的真正議題,前面寫的,都是廢話。
所以應該選擇一個大家都獲利的方法,譬如鐵路改線走高速公路路廊,增設車站,原路線改成輕軌捷運,這樣高速公路兩旁原本不值錢的地可以增值,原鐵路兩旁舊屋也會變成捷運宅,大家都歡喜。

Karma211 wrote:
大哥,我前面看了一堆,發現你有一個錯誤
徵收已經修法改為市價徵收,不是公告現值了= =


也許文字多,讓你誤會了,我沒有寫徵收是按公告現值,
我寫的是大概是按公告現值加四成徵收。
沒錯,土徵法條例規定徵收應用"市價"這個東西,但市價怎麼來的?
有哪個資料庫可以提供每一棟房子的"市價"嗎?
當然沒有,所以實務上,市價是估出來的,
所以我舉的例子,9萬公告現值的徵收,市價(臨近地區某個案市場某次交易)可能是15萬,
但政府徵收提出來的是13萬。

"市價"的法律規定:
1.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
2.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這也反映出,所謂的"市價"徵收,本身就很有模糊空間

Terrencesylphy wrote:
所以應該選擇一個大家都獲利的方法,譬如鐵路改線走高速公路路廊,增設車站,原路線改成輕軌捷運,這樣高速公路兩旁原本不值錢的地可以增值,原鐵路兩旁舊屋也會變成捷運宅,大家都歡喜。


就像當年鹽水不願意鐵路過,路線更改,結果鹽水沒落、新營崛起?

這不是在玩鐵道大富翁。

你打算花幾年完工?台南鐵道地下化的計畫書,如果沒記錯的話,民國七十幾年就開始弄了,從寫計劃到中央同意撥錢,花了快二十年,重推一個更龐大的計劃,需要多久實現之?

與其如此,還不如啥都不做,繼續這樣過下去。

tdbigman wrote:
Karma211 wrote:
大哥,我前面看了一堆,發現你有一個錯誤
徵收已經修法改為市價徵收,不是公告現值了= =


也許文字多,讓你誤會了,我沒有寫徵收是按公告現值,
我寫的是大概是按公告現值加四成徵收。
沒錯,土徵法條例規定徵收應用"市價"這個東西,但市價怎麼來的?
有哪個資料庫可以提供每一棟房子的"市價"嗎?
當然沒有,所以實務上,市價是估出來的,
所以我舉的例子,9萬公告現值的徵收,市價(臨近地區某個案市場某次交易)可能是15萬,
但政府徵收提出來的是13萬。

"市價"的法律規定:
1.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
2.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這也反映出,所謂的"市價"徵收,本身就很有模糊空間


又,我認識的業務量大的代書告訴我,評定高雄地區20年以上老房估價大概是地上建物跟土地的公告現值加起來乘與1.5倍。不知道銀行業貸款部門,又是如何估價的?
bell0079 wrote:
不是小市民能夠去撼動的



我不知道為什麼被這個人一句話給憾動?
打從心裡被撼動



南鐵地下化說明會-推擠濺血"

中國時報【洪榮志、黃文博╱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27日召開第3場鐵路地下化說明會,拆遷戶搬出上帝壓賴清德市長,也有人拿鞋子準備砸鐵工局人員,說明會變成鼓噪會。結束時發生意外插曲,自救會長蘇俊文與一名學生遭推擠倒地頭部流血送醫,氣氛丕變,多名成員跪地悲情痛哭。

場外聲援自救會的學生,因被警方人牆阻絕無法進入會場,改在場外靜坐抗議。自救會拆遷戶則轉戰場內抗爭。

一開始,部分拆遷戶質疑市府安排自家人坐滿前2排,企圖以人牆隔絕拆遷戶接近賴清德,雙方爆發第1波口角衝突。部分拆遷戶更衝著市府官員及警方咆哮,導致整個會場鬧哄哄。

紊亂中,賴清德與拆遷戶互吐心聲。部分拆遷戶嗆市長「無情無義」,選舉投票給賴,選後居然要拆他們的房子。也有拆遷戶訴諸情感,哭著說,「上帝讓賴市長坐在這個位子,是對你有祝福」,希望賴能夠幫助住戶,「錢花多一點,時間久一點」,好讓這些無助的老人家安心。

賴清德發言時,遭部分拆遷戶強力挑釁。儘管一開場他就以感性語氣說,「大家都可以把所有不滿發洩到我身上。」沒想到,隨即被拆遷戶反諷「不要再假仙」賴進一步表示,「希望大家都可以把我當做朋友看待。」全場更群情激憤,「無情無義」、「背骨」等攻擊性字眼紛紛出籠。

鐵工局代表上台解說工程問題時,拆遷戶的不滿情緒更是沸騰,有人備鞋要扔被擋了下來。 有拆遷戶質疑為何需要那麼大的公園大道?也有人要求乾脆鐵路不要地下化,直接像高鐵一樣改高架就好了。但賴清德強調,政院核定的版本仍是最佳考量。

晚間9點半左右,賴清德在人牆保護下匆匆離去,留下現場拆遷戶一臉錯愕,罵聲連連。隨後自救會長蘇俊文等人擬進入會場,人潮中推擠倒地,蘇頭部受傷流血,自救會喊「警察推人」,但警方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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