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tetsu wrote:
cobrawu wrote:
徵收通常是以土地公告現值加四成徵收
請問
徵收是以土地坪數計算嗎?
(承上)是的話, 加四成可視為地上物的補償嗎?
謄本上的計算單位是平方公尺,嚴格來說應該是以平方公尺公告現值加四成,地上物另估,那個依現勘而定,細項會列成一張清單。至於違建部分有沒有補償就不清楚了,個人想法應該是沒有。另一說法是說以市價徵收,那價格可能會更漂亮,實際為何,以居民手上的單據為主。
老虎不會在乎綿羊的態度。
世上沒有完美的時機,但是
有準備的人可以讓時機變得
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