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都會有變化作為房東,你應該要做的是先簽約收訂再讓她搬家,搬家期間房租可不計房租/時間損失事小,你想一個問題,如果你現在提供了簽約前的搬家空窗期,房子出了什麼事,責任歸屬會是誰?回到你的問題,我是覺得沒什麼,找個合意的房客還是比較重要的總比搬進來再跟你耍賴來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