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仔寮熟女 wrote:....我一年繳40%所得稅,115萬,也請給我吐出來...(恕刪) 根據經驗,妳避掉的稅一定比妳繳的多,沒那個能力根本賺不了那麼多。看妳對房地產反應那麼劇烈,猜是炒房來的,不是靠knowhow建設社會賺來的。這種對社會沒實質貢獻的人,就算要求把全部所得吐出來也只是剛好而已。沒說妳違法,不要急著跳腳。台灣就是因為沒把這個門關上,造成過去十幾年實作的人賺不如炒作的,弄得沒人願意做事,所有人都去炒錢炒房,現在只是漸漸把門關上,回復正軌而已。
我每年的房屋稅+地價稅跟房子市值比起來不到0.1%.跟國外的1%-2%比起來真是太便宜了!但是漲房屋稅我覺得不太對, 因為房子會折舊, 價值會越來越低.漲地價稅才算名正言順.我認為我的地一坪值幾十萬, 市政府卻以一坪幾萬塊的公告地價來課我地價稅.好歹地價稅漲個7倍10倍的才較接近事實.
房屋相關的稅最好能針對屯多間房的人才更顯得公平一些另外立一個屯房稅針對第二間或以上的房屋持有課徵稅金達房價的1%就夠了不要對手裡只有一棟房的人要錢有數間房的人對於房屋稅的提高大多不痛不癢的但是對於只有一間房的人有不少是錢都花在刀口上的家庭或個人官員請想清楚在房屋稅上你們自己在做什麼不只台南市全台灣都要思考這個問題
增稅我沒意見,錢要花在刀口,建設要做出來。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評定1次」,從民國73年以後就沒有調整過,30幾年來是誰在怠惰?是誰在討好選民?有人願意收爛攤子算不錯了。公告土地現值長期偏低,漲價大部分歸私,助長土地炒作。公告地價長期偏低,財團及地主養地成本低,造成土地供給量不足,地價上漲。人民貪圖小利,省了稅金賠了差價,造成漲價多數歸私,增值利益多數落入少數財團及地主手中,買不起的更買不起,換不起的只好向外圍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