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管路線路收費的確不合理,理由有幾點:
1. 合約上雖有註明管路線需要收費,但是重點是沒寫多少,他說7萬就給7萬,說20萬就給20萬嗎?
2. 我可以不要天然瓦斯嗎?當初也沒告知一定需要,這是惡質的業務手法,先騙進來再說。
3. 興富發是上市公司,熟知法律,對於我們這樣的市井小民,不懂法律,業務也沒事先告知,這是變相欺騙。
4. 天然瓦斯管線,是瓦斯公司的生財工具,卻要消費者自己買單,你看有線電視,你牽電話,外面的線路你要付錢嗎?
我們辛苦買的房子,卻要受到大財團的欺負,幾百戶幾萬塊,那是不小的數目。
感謝版主努力為大家聲張正義,全力支持板主為大家主持公道。
其他沒有買這個案子的網友,請不要說些無管緊要的事,我只會合理懷疑你是建設公司的打手。
小弟因為職業的關係,也認識許多記者朋友,台南朋友也不少,如果建商沒有正面回應,努力解決問題,我想版主可以整合資源,爭取大家應有的權利。
赫然發現~~早就有人告過還上過新聞了~~但是結果是......
http://news.tvbs.com.tw/old-news.html?nid=522370
『潘先生吞不下這口氣,告上法院,但是法官認為,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只是範本,天然瓦斯的管路費要不要另外收,是雙方協定後的結果,所以裁定潘先生敗訴,買房要付哪些費用,還是建商說了算。』
我個人覺得如果覺得不公平什麼的
為什麼不上法院去裁判? 而是要靠人脈靠關係找記者來?而是靠很多"朋友"?
目的是什麼?是要爭對錯?還是要爭建商低頭?
對與錯往往都是立場不同而也不同的看法
你用你的觀點來主張自己應有的權利
但是建商也有建商的觀點,自然他也有認為自己可以主張的權利。
而兩方對此 應該是去法院交由法官裁決
而不是落朋友、落記者、來逼建商低頭吧?!
個人是認為如果你覺得這家建商的合約書不好,你是消費者你自然可以不買不簽,
市面上也有很多沒有收這筆費用的建商建案,
如果依上面我查到的案例來看,似乎建商並非原波講的那樣無良不堪。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