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情況是: 我買新大樓預售屋, 蓋好以後發現有二次施工的情形, 向建商抗議, 而建商這時拿出當初簽的合約指出裡面有一條款"買方無條件同意本公司進行變更"; 請問:1. 這樣的條約合法嗎?2. 依據這個條約作的變更, 建商也沒向政府申請變更, 那麼這樣的變更合法嗎?謝謝!!
這議題蠻有趣的一般建商都那麼有經驗了,不太可能會是因為第一次設計有問題,而第二次增建只是在「合法狀況」下修改簡單來說,建商都買地了,一定會在設計的時候蓋到極限,地坪建坪撐到最大,才可以賣最貴所以二建幾乎都違法的,不然一次可以解決,幹嘛要二建之前在永康看過一區的透天,地坪27建坪二建到80坪 開12xx的樣子而且銷售小姐明著跟你說,他們就是二建,說因為他們前幾期的客人都會自己二建他們覺得很醜,所以乾脆他們連二建都幫他們設計說真的,如果建商一蓋都是好幾期的建案,而且又是在地老建商(地頭蛇)我到不覺得會有人來檢舉, 而且阿,別家賣60建坪開10xx,他們二建蓋到80坪 賣12xx不覺得怎麼看都要選cp值高一點的嗎?? 要不是口袋不夠深,不然還真是心動想下訂當然我還是要強調,建商絕對會叫你簽二建部分屆時被檢舉要自行拆除之類的條款所以還是要自行評估喔,不然到時候也是會很麻煩
真情玉荷包 wrote:通常此類二次施工~~..但是增建的坪數可是都有列入房屋總價.(恕刪) 就算不二工,房屋總價也一樣台灣的所有權狀坪數是含陽台面積的,而建商是用所有權狀面積來銷售,也就是,陽台本來就是算錢的,而且單價跟室內坪一樣.二次施工只是把牆的位置往外移動,把'法定陽台空間'縮小了.二工並不是把所有權狀的面積再往外增建.不管有沒有二工,房屋總價都會一樣,但有二工後建商會較好賣,住戶也較高興.小坪數透天沒二工,室內可用面積會小的跟鳥籠一樣.
james-bc wrote:就算不二工,房屋總價...(恕刪) 我家安南區這邊重劃區已經10批建案都是在原本建車庫的地方放草皮,把預留要蓋車庫的鋼筋用很拙劣的方法稍微藏起來,過幾天就草皮通通掃掉丟掉把鋼筋重新整理好再施工。然後把車庫的部分蓋起來。這些都是違法的對吧??好笑的是能難道3年內都是不同批的人去勘查後發使用執照嗎??我想大概看到也想說反正不關我的事....
cvccvv wrote:我家安南區這邊重劃區...然後把車庫的部分蓋起來。這些都是違法的對吧??(恕刪) 這個比室內的二次施工還嚴重,室內的二工不影響建蔽率,只是在自家裡面修改,不影響別人室外二工把車庫蓋在建蔽率外的法定空地及規定的臨路退縮空間(新重劃區通常是要退五米),它已經不是自家內部的修改了,而是破壞了臨路的退縮規定及建蔽率規定,很多建案都有這麼搞,我是覺的n年後如馬路拓寬被拆可能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