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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下訂,但建商似乎反悔不想簽約賣,怎辦??(已協調完)

先看有沒有簽約
如果沒有先簽訂書面的房屋買賣契約書
但是因為賣方有收受定金
依照民法第249條之規定:「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所以這時後是可以推定房屋買賣契約已成立~


又民法第250條規定: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由第3款可知,如果出賣人反悔不賣,這時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也就是這時應該要返還20萬。

我想樓主如果真的遇到這情形,就依民法第250條第3款之規定,向出賣人要求返還20萬吧。

謝謝樓上兩位大大幫我找的條文,感謝你們的熱心~~

其實,經理跟小姐的態度一直都很好,這件事情他們夾在中間也很為難,我也很體諒
下午我直接打去問說那看副總或總經理(就是老闆)哪時有空來當面談這件事情
小姐又安撫我要我等一天,說經理請假,副總也是在跟上面談這件事情當中

我也跟他說我已打去消保官那邊詢問了,但沒有告知你們建設的名字,就看你們明天給我的答覆是什麼
明天如果還是不能給我答覆又要拖,那我要求訂金單上的簽約日期他們要重壓一個日子給我,並加註賣方若不能簽約願意賠償訂金一倍(不過看來兩位大大幫我找的條文,有沒有加註這條都沒差了)
原則上我就是不想退定,要嘛就簽約,不然就談賠償~~

我看到現在也只能這樣~~

大家幫我祈福吧~~我還是希望能買到

我甚至也退讓到問他們那是要加多少錢??又跟我說不是錢的問題,那到底是什麼問題??他又說不出來,哀~~我最近怎麼那麼倒楣阿
請放心,台灣至少還是個法治國家!
收訂金不賣,就是再賠1倍!(姿態不須放低!!)
依原約定時間赴約簽約,不簽就走人,表示你人有到!
寄存證信函告知限期解約!當以後證據用!
(存證信函務必請律師寫!內容眉角很重要!!)
3日內仍未獲善意回應!寄支付命令至法院!
請放心!這筆錢,法官會幫你要的!
小菜媽 wrote:
其實,經理跟小姐的態度一直都很好,這件事情他們夾在中間也很為難,我也很體諒


賣房子的都這樣,出事就派個不能做決定的砲灰出來,裝做一副很無辜的樣子,
一方面說自己沒辦法做決定,但是又找不出可以做決定的出來談,多遇幾次你就會瞭解了。

所以跟這種小嘍嘍爭論是沒有用的,浪費自己生命而已,
對方不肯找主管出來談,就去找消保官申述,保證本來沒空的副總就會抽空跟你談了。

ps.
我覺得建商不是想提高價錢,就是一戶多賣了。
版媽狀況我有親身經歷
就是你開出的價格代銷公司要隔天或是折日問公司是否同意這是一點原因,如果屬於誠心要幫你談這種狀況,
那就是有可能不同意,上面單據會著名不同意的話會退定金.
另一點原因是代銷會考慮這樣是否有賺頭,如果有賺頭也會故意拖上一天再給予你答覆讓你覺得物超所值.
小兔子
就是你開出的價格代銷公司要隔天或是折日問公司是否同意這是一點原因,如果屬於誠心要幫你談這種狀況,
那就是有可能不同意,上面單據會著名不同意的話會退定金.


謝謝大大啦~~我知道以上這種情況就是一般俗稱的押金(保留金)或斡旋,這時價錢沒談成是沒啥好說的...

不過我的情況確定是樓上其他大大幫我查的情形(直接在接待中心確定價錢談妥下訂,人員也是他們公司的人,不是代銷者),也就是他真的收了我訂金,有達成要簽契約的共識,訂金單上有壓簽約日期,單子下方有額外加註雙方同意的成交價格,不過當時我並沒有多小心翼翼的在單子上要賣方註明萬一不賣的賠償方式,卻沒想到在約簽契約"當天"的前幾小時才跟我說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用詞超級小心翼翼的表達,如"不是不賣我,是看我們有疑慮要不要在考慮,或等房子蓋一個基礎在說,可以幫我們保留...",我當時回答"疑問都問的差不多了,隨著經理的解釋跟保證對於公司很有信心了,不用保留到以後簽約,現在就能簽約",結果就對方又扯了很多他們以前交易上到最後交屋雙方認知不同而造成的小不愉快或困擾,我則好奇問他"你們建商好奇怪,人人都是說自己的好,沒人像你們這樣說自己哪裡不好,這些資訊我網路上也沒看到,老實說我也不是會那麼計較的客戶,我只想有一棟房子...我現在就能簽約,還是你們不打算賣我??",然後又一直打哈哈說不是不賣我,而是上面...的考量,我就悶了,最後他無法說服我,就只好說他們在持續跟上面開會橋在告訴我結論

我昨天也確實打電話和他們說我要直接找上面的副總或總經理(老闆)談,看現在到底是什麼問題導致他們不願意簽約賣,畢竟我們沒有信用上的問題,也沒有其他負債的問題,不然是你們公司資金有問題蓋不起來嗎??又說不是...建商希望我們配合的部份我也沒說不願意,所以到現在還是覺得有被人耍著玩的感覺,當初他不賣我,我沒差,是他們想要留下我們這組客戶,而去幫我們講價我很感激,上頭也是同意這價才讓我們下定金約簽約日期,因為我覺得打著誠信的說法,卻到"最後"才說一些哩哩摳摳好像要我們自己知難而退(此時離下定已過七八天的樣子),是以為這樣就能橡皮擦擦過不當一回事情嗎??這是我不欣賞的地方,既然法條上規定的很清楚,我有被耍著玩的不愉快感,為了簽約本票我把我一些基金都賠錢贖回的損失,老實說,真不賣就也希望他們乾脆點賠償算了,反正既然覺得他們這批房子價值不只如此(他們沒這樣說是我自己臆測的)或是怕現在賣預售以後有糾紛的話
小菜媽 wrote:

因為我覺得打著誠信的說法,......
或是怕現在賣預售以後有糾紛的話.......
(恕刪)


樓主你的顧慮是對的

如果換作是我,我會直接要求退還兩倍定金

不要繼續花力氣在這件買賣契約上

因為即使成交,交屋後可能還有後續保固的問題~

面對沒有誠信的建商,往後不是還要繼續提心吊膽??

該不會建商覺得時機太好了,想要賣更貴(發現自己的售價跟其他案件相比.......)

我去年也是買預售屋,看的當天晚上回家電話跟小姐確定要買

隔天早上先請老婆給訂金,晚上簽約

說真的,你的狀況也讓我感覺建商態度很差......

我覺得,你直接要求建商要與能做決定的主管直接處理,否則直接請消保官處理

今天你是消費者,如您的敘述也無問題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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