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mans wrote:從廠商那邊聽道高雄嚴打二工,新建案取得使用執照後都被列管!更有不少案子遭殃了。找了一下,也有新聞上報了。目前看來花媽的策略是一手打違建、一手鼓勵輔導,只要適用『高雄厝』法令的就可以合法,但『高雄厝』裡頭是有規定要上繳回饋金的........ 簡單說就是就地合法,聽話的有胡蘿蔔吃,不聽話的挨棍子。合法後繳錢就對啦,
Richard Chou wrote:如果落實執法, 法...(恕刪) 按照台南目前的房屋政策,持有老屋的屋主就是違建可免拆建蔽容積還比新屋高,房屋稅低廉地震來的時候屋倒還有還有納稅人的錢補助對一個城市的正常合理的發展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