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夜市這塊土地是都市計畫將來要作為「公園」的公共設施保留地,被指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土地依法只能低度利用,例如停車場、夜市或臨時建築之類的,如果要蓋商場或豪宅也不是不可能,只要進行都市計畫變更,解除公共設施保留地狀態,這樣就可以開發了,地主就發了,希望這塊地最後不要又落入財團手中。公共設施保留地要開發為公園,台南市政府要先向地主徵收(買),不過以市府的財政狀況加上地價已經漲上來了,成為公園的一天可以說是遙遙無期,除非中央政府專案補助,像和緯路二段的拓寬就是中央出錢的。相信多數鄭子寮的居民喜歡公園勝過花園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