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lly2 wrote:......因為那間實品屋就在社區警衛室旁邊,有一年跨年晚會時,就在那裏舉辦,本以爲那房子順理成章是公司附給社區的活動中心(恕刪) 你們是順麼理??~~成什麼章??~~我怎麼都不懂~~人家幫忙還不知感謝~~~難怪歹丸郎連山難志工都可以告~~~
建商有絕對的權力決定賣給誰,高價者得之,樓主的想法遭到圍剿,其情可憫,但問題來了,建商如像樓主所想,便宜賣人,實價一登錄,房價打個折,對你們自己社區是好事嗎?想想吧~我想大部份的住戶應該會開罵了~(投資戶先開炮?)
Jelly2 wrote:取之社會,用之社會,賺之社區,多少回饋社區,若要求以目前市價打6、7折賣給社區當活動中心,這樣算過份嗎?建設公司不須吃素啦,只是把菲力牛排換成豬排而已,只剩一間,少賺一點,有那麽嚴重嗎?..(恕刪) 社會上困苦人很多. 取之社會,用之社會你有錢住豪宅要不要收容遊民?真是此風不可長.
被打臉文一篇..無誤..光說到順理成章..就很爆笑了本來就是產權外的..最重要是建商從未承諾過..跟上電視的那些公設案例都不同那我車子都停在路邊某固定區塊好幾年了..順理成章我就能買下來囉而且更順理成章的是對方只能低於市價賣..唉..反正只要爽到自己就好此建商看來唯一錯的地方就是不該養大住戶的胃口..讓人家認為是順理成章的再看了一次..此建商還承諾非經過住戶同意..否則不賣外人..糾感心不如該高級社區就跟力漢說低價買下來是為了回饋社會來收容遊民..這樣就公道了
那間緊連社區的房子若賣因價錢問題而寧可賣給外人,若傳出去,相信必定重創公司形象,因此公司透過同為住戶的副董夫人傳話,未經社區住戶同意,不會賣給外人。1.傳出去,相信必定重創公司形象.....不懂為何會重創!是我也要賣給價錢高的阿~~難道建設公司整區50幾戶要賣給誰還要經過你們同意嗎???2.未經社區住戶同意,不會賣給外人.....只能說這間建設公司真是佛心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