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是真的10天完銷(說再多,不相信的人還是不相信)。如果是住戶,他們有成立了臉書社團(翡翠長盈第一期),有買的可以搜尋一下加入。並不是房子賣完了接待中心就要關掉,不然屋主有事要找誰問?一般來說,接待中心會到整個案場結束交屋完畢才會整個退場。而且翡翠長盈還會推第二期,接待中心要續用啊!那樓主說,沒有完銷,應該是現在售姐再幫一手屋主轉賣吧!不喜歡被轉手賺,那就等二期,不過通常二期會比一手轉手價更貴。top200 wrote:但現在銷售中心繼續開...(恕刪)
預售屋換約應注意事項˙舊買家:◎行政院預售屋買賣合約範本中,約定換約手續費不得超過房價千分之一◎部分建商對於直系血親及配偶更名不收取手續費,不過以1次為限◎如能在使用執照拿到前、產權及對保過戶前換約可省代書費、地政規費、瓦斯管線費等,約10餘萬元,約佔總價款2%◎如購買的預售屋非屬自用住宅,在產權過戶前換約,比起產權過戶1年後出售,可省總價15%奢侈稅◎如果已對保,產權即將過戶,建商配合換約的意願低可以請銷售小姐辦理轉約手續~約定換約手續費不得超過房價千分之一但是有的會有次數限制,主要要看合約內容所以請小姐幫忙賣一下~有賣掉再包個紅包給她(不是給公司)應該有是有可能的事.上面資料是網路找的~參考看看就好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