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日久見人心 wrote:開價賣方會算稅金但買賣多數買方會看行情去砍一些.而6%買賣雙方已吸收.....(恕刪) 這句, 不懂 .....有人拿走了這 6%要嘛 ! 買方多付 6%; 要嘛 ! 賣方多付 6%錢總不會莫名其妙地不見了 ~
phS00313 wrote:這句, 不懂 ......(恕刪) 不管開價多少...買方跟賣方多是參考行情跟實價登錄...在拉鋸..成交價離此不遠...無關6%.成交價只有一個.6%是自是成交價中扣出的.....所以頂多會略高..不會有6%因為6%實在太多...買方不可讓成交價.全認這6%.賣方也不可能會將4%全加上去.否則..也是增加賣出的難度..究竟實價登錄是有行情可看的...每個人多要增6%..房價的6%可嚇死人的.真正的影響售價在於增值稅..有些人的地跟房子幾十年..要賣..增值稅多是百多萬的.比一般同樣的房地增值稅貴很多.
如果把6%歸於漲價的原因 那真是太不可思議了有些餐飲業現在也要多收一筆10%服務費 難道這是物價上漲的原因?現在這世道 會把一切歸於人之常情那試問 當這仲介在拼死拼活的幫處理你的不動產 花他自己的本在派發DM私下成交又算合理?或許有許多渣搞得仲介為人詬病 但也是有很用心的仲介這樣一竿子打翻一群人 對於用心的人是不公平的
365日久見人心 wrote:沒錯...聽說先將房...(恕刪) 你覺得這"聽說"有符合邏輯嗎?如果屋主價格很軟~定價合理~多的是同業挖件~半年一年早就被挖走了~如果屋主價格很硬~放半年一年後會便宜賣嗎?要把"聽說"的東西拿出來講也先經大腦思考一下吧
365日久見人心 wrote: 用你的大腦想想. 這種新聞又不止一...(恕刪) 我有聽過三角簽、低買高賣,但也沒聽過放那麼久再低買的,那房仲放的長線也太長了吧,我也覺得不合理,有相關的新聞連結嗎?雖然房仲名聲很差但空口白話用聽說來免責似乎也不太適當
我在591花NT600廣告費在90天內把房子售出,成交價=定價97.5%,定價是參考實價登錄價格換算後再砍4%,試想,若我拿一樣的售金但透過仲介,房子絕對會因為仲介費而墊高,換句話說,透過仲介買賣越多次,房子無形中成本會越高,沒人得利,只是養大了仲介,市場物件都在仲介手上了。建議大家盡量使用網路買賣房子,才是大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