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kevin wrote:他承認他想對小孩做……..但是還沒開始就被我們發現….. 也就是他根本還沒做在檢察官那邊是不會被起訴因為必須有犯行才會被起訴,對方還沒犯下,所以警察沒做錯,他也完成備案,不算吃案
ct.kevin wrote:我不知道這篇應該發在...(恕刪) 看版大的敘述是真的很難以現行犯逮捕不過版大的熱心真的很令人感動可以串聯社區幾個壯丁定時在附近巡邏或是張貼警告公告讓歹徒不敢靠近看了最近小偷被屋主勒斃的新聞在美國小偷早就被屋主一槍轟爆腦袋了只能說市民也只能多提高警覺 自我保護了還是要給版大鼓勵鼓勵 多一點熱心的鄰居 住宅安全才會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