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決一經確定,就很難再提起救濟。當初為啥沒有聘請律師或是提出上訴,到執行命令階段幾乎沒救了!2.縱使在執行命令之載明期間內申訴,也只是暫緩執行程序,與實體無關,因實體業經判決確認。3.因為不清楚原PO的訴訟是怎麼打的,感覺好像沒有去開庭一樣。都收到執行命令了才在緊張?4.律師說的沒有錯,趕快跟對方協議看看吧,請求對方撤回執行命令。
請問我家(透天五層樓)一樓側面小庭院上方空權被建商佔用的問題...我們的透天屋與鄰棟建築都是20幾年前同個建商同時蓋的...照道理我家小庭院(長條狀)上方應該是淨空的, 但建商卻私自將鄰棟建築與我家三樓以上連結, 建商因此每層樓就多了好幾坪的空間賣給其他不知情的住戶了.我們庭院的空間也因此只有到二樓的高度...時隔多年, 建商早也倒閉 (逃之夭夭), 請問這個問題有辦法解決嗎? 謝謝.
我很好奇,當初你買房子的時候都沒發現?還是你們也知道這個情況?還是有什麼事情沒有講?否則怎麼可能會有人冒著房子賣不出去的風險,只為了多賣幾坪?何況要賺這幾坪掛在半空中的空間,要付出的費用跟風險 與 賺的金錢 應該是不成比例的。從邏輯上就說不太通,再者,你說 建商是同時間一起蓋的那我就更好奇了,那使用這個空間的鄰居不會覺得奇怪?很能接受走到鄰居家的上空?我覺得其中必有悉翹.....太不合常理了....不過希望大大提供多一點的資料....也許大大說的也沒有錯.....lin07 wrote:請問我家(透天五層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