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一條規定,空地環境衛生,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負責,因此如發現有空地雜草叢生,將函文地主限期清除。否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條規定,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告發。
我是攝影玩家 我想拍雜草fu請問 直接放著長雜草 真的不行??那這樣是不是公文牴觸了 人民利益優先的福祉?憲法不是說 保障人民財產?把雜草當財產勒?ps 我是認真的因為最近太多MD問 要拍雜草fu 不管適合邊還是都市內
各縣市政府環保局標準不太一樣,不過確實有相關法規規範,下面是新聞相關報導新北市:http://www.epd.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31154基隆市: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r/15/today-north13-4.htm嘉義市:https://www.peopo.org/news/21631高雄市:http://www.nownews.com/2012/07/13/91-28342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