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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施工合法嗎?


overmarse wrote:
近期看了不少房子,都...(恕刪)


二次施工看有沒有再送建管單位審核通過
有就合法沒有就違法

依據台灣的工程傳統
99.9%是沒有再送建管單位審核的

走在路上看著大樓 家家戶戶都有增建鐵皮屋
但是幾乎都沒有建管單位申請審核
大家都違法的情況下...建管單位也漠視


看來有人好生氣…該不會是二次施工不當被投訴吧…

二次施工是違法的,如果當初申請建照會過,就不會二次施工了。
不過目前大多數的房子都有二次施工過,也就是…前陽台外推。
這算是最常見的二次施工違建了吧,我們帶房子都會跟客戶說,主要這是產權相當重要的部份,沒說清楚會吃上官司的。
至於這違建會不會被報拆…目前我們處理的情況應該是不會,要不要看這樣的房子就看你自已的選擇了。
如果你不想看有二次施工過的房子,你的範圍會被侷限住,能挑的房子會變得很少。
至於新建案會不會就沒有二次施工的問題?那就看建商了!我之前看竹城的房子,還是有前陽台外推出去。
基本上二次施工就是所謂的違建...
因為我老爹就是蓋房子的營造廠

一塊地的建蔽率通常都是60% 超過就 不可能弄得到建照 使用執照
所以才會有二次違建...所以也不會有什麼第二次拿去審 就合法

強度倒是不用緊張...建築師一開始都設計好了...
因為梁柱都會留 鋼筋續接器+塞保利龍

二次施工造價會比較貴 因為沒有多少空間用了
二次通常蓋完之後 也沒有所謂的防火巷了 不然就是窄到不行
違法
不過,不用擔心被拆,因為二次施工的建築物太多,只要不危及生命、財產安全都不會輪到被拆
下可能是二次施工
1.工業住宅,建照上面都是總經理辦公室、茶水間...。
2.大樓公設,建照可能只有管理員室,其餘可能都是2次施工。
3.美美的中庭,那是法定空地。
4.陽台外推。
5.夾層。
6.採光罩、遮陽板....只要建照上面沒有的,建造時沒有依法申請書,都是違法的。

目前除了政治人物見報後會送建照單位審查外(掌權者補登記、失勢者拆除),其餘的沒有再送的。
除了違法之外且還會助長土地價格飆揚
因建商要多賺幾間, 都不願意把建地規畫大一點
只利用二次增建的空間,來滿足使用需求
而風險卻是要購屋主自行承擔
比較知名的建商我比較過幾乎很少增建
當然台灣法律是僅供參考
多增建當然多賺錢
當初我也覺得增建多出不少空間
比較划算
但現在反倒覺得建商獲利更多
風險轉嫁給消費者

overmarse wrote:
比較知名的建商我比較過幾乎很少增建
...(恕刪)

粉難講喔
大樓陽台外推~
別墅庭院加“蓋子”當雙車庫賣正流行咧
overmarse wrote:
當初我也覺得增建多出不少空間
比較划算
但現在反倒覺得建商獲利更多
風險轉嫁給消費者


假設容積率是 300%,想多出21坪的室內面積,就要多7坪土地才可以。

如果一坪土地是10萬,那售價只多70萬。

但是建商用二次施工的方式,多蓋21坪,按一坪建坪6萬元來算,建商可以多賣126萬。

這就是建商要為你二次施工的原因了,錢它多賺,住的品質降低,違建被拆的風險增加,你來承擔。

而且,土地通常是向他人購買,成本比較透明,營建土木往往是自己人,成本比較不透明。

土地價差1萬,建商可能真的只賺一萬,建坪價差2萬,建商可不只賺2萬。

Terrencesylphy wrote:
假設容積率是 300%,想多出21坪的室內面積,就要多7坪土地才可以。

如果一坪土地是10萬,那售價只多70萬。

但是建商用二次施工的方式,多蓋21坪,按一坪建坪6萬元來算,建商可以多賣126萬。

...(恕刪)


先說明,我沒有支持哪一方,只就純計算來討論

你舉的算式,有邏輯上問題

可以用兩條式子來比較
以目標想多出21坪的室內面積來算

1. 無二次施工: 要買7坪土地成本+21建坪成本
2. 有二次施工: 不買7坪土地成本+21建坪成本

由以上式子來看,不管要不要二次施工,想多出21建坪,建商都得施工,跟你說的建商目的是想賺施工費不符

這兩式子差別只在"為了21坪室內空間,你需不需要買那7坪土地?"的問題
james-bc wrote:
你舉的算式,有邏輯上問題

可以用兩條式子來比較
以目標想多出21坪的室內面積來算

1. 無二次施工: 要買7坪土地成本+21建坪成本
2. 有二次施工: 不買7坪土地成本+21建坪成本

由以上式子來看,不管要不要二次施工,想多出21建坪,建商都得施工,跟你說的建商目的是想賺施工費不符

這兩式子差別只在"為了21坪室內空間,你需不需要買那7坪土地?"的問題


謝謝,我的算法的確算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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