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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下訂,但建商似乎反悔不想簽約賣,怎辦??(已協調完)

你是預售屋吧?
還沒蓋好的房子,
不怕建商動手腳嗎?
他只要給你磁磚隨便貼貼,
過幾年彭共你就麻煩死了。

如果可以拿回加倍的訂金,
那就拿回來好了,
一星期賺十萬也夠好賺了。

小菜媽 wrote:
那又問個假設~~我現在就是不想退,就是堅持要簽約的話,建商能耐我何呢??



妳堅持並沒有用啊,人家只要願意賠錢就可以解套了.妳又能奈他何?告他也沒用.
除非對方即不賣妳又不賠錢,只願退還訂金,那妳就去告他吧,當然,前提是我上面說的,訂單上無但書的情況.
看了樓主的描述,我在猜想.....
會不會是問的問題問到了建商的顧慮,
尤其是預售屋以後有可能有二次工程.........
為了避免以後不必要的麻煩,所以建商才在猶豫中....
Ares Tseng wrote:
看了樓主的描述,我在...(恕刪)

他們不做二次工程的
也沒有二次增建
我也沒多大的客變或增建要求
只有說三樓一間廁所我們要退掉,管線幫我保留就好,如此而已

訂金與斡旋金不同。
如果您確認是訂金-雙方談妥交易金額,先支付的頭款。
看您文中內容,應該已屬訂金。
那賣方後悔,是可以不賣,但要賠買方2倍訂金金額。

一般習俗就是如此,似乎不必明文加註才有約束力。
訂金交付後,在簽約前有一方後悔時,如是買方後悔,訂金由賣方沒收;如是賣方後悔,賣方需賠買方2倍訂金金額。

最近買賣規則有變嗎?
民法有規定啦,如果你已支付『訂金』,而賣方無法履約時,
本來除退訂金10萬之外要再加一倍(10萬)返還。
不過一個房子金額那麼大,
建商通常會考量多賠你10萬划不划算,
畢竟要多賣個10萬並不是什麼難事,
言下之意,如果你還是堅持要買,他只要多退你10萬就可以打發你了。

如果後來建商不願意多退你10萬而繼續與你交易,
你也不太需要擔心建商會在你房子裡搞鬼,
施工的人根本不知道誰付了多少錢,
工地管理鬆散的,付比較多錢的還是會亂作,
工地管理嚴謹的,他也不想砸了自己招牌。
其實,
我是覺得他想逼你出較高的金額買啦,
你自己決定嘍看值不值得嘍~~

如果你真的喜歡的話,就堅持要買,
建商不想履約,你就多賺10萬,
建商願意履約,你也有買到房子。


Mandy899 wrote:
訂金與斡旋金不同。如...(恕刪)

所謂的買賣規則變化指的是??

我完全沒要他們變啥,契約主內容都沒變,建材部分要求他們附建材表品牌型號等等
房子平面設計圖沒有註明長寬,我是說能不能給詳細的設計圖
他們說藍本都送去審核有下來了,所以到時我們到工地就能看到藍本圖
我也就沒一昧要求說那長寬要幫我們註明上去

完全沒預警被通知說他們現在打算等蓋的差不多在來賣...等
從上週二下定(成交金額都講定了,訂單上也註明成交價),到昨天的簽約日之前都沒任何異狀
就昨天中午突然打了電話來說一堆...總之聽到最後的結論是不想現在跟我們簽約的意思..

本說今天要談,但剛打電話告知我經理放假,經理也是正在跟上面處理這件事情當中
要我在等一天,看他們決議怎樣

所以目前看起來就是兩條路--
1.他們反悔不賣願意賠償我訂金的一倍

2.完全照之前談的繼續進行(總覺這個希望渺茫)

大家幫我祝福吧~~沒想到買房子真的很麻煩
小菜媽 wrote:
所謂的買賣規則變化指...(恕刪)

不好意思,沒說清楚,讓您誤會了。

我說的"最近買賣規則有變嗎?",是指我寫"最近買賣規則有變嗎?"這句話時的上段話:
"訂金交付後,在簽約前有一方後悔時,如是買方後悔,訂金由賣方沒收;如是賣方後悔,賣方需賠買方2倍訂金金額。"
因為有看到網友說:只須退還您訂金部分;還有說單據沒明文訂立賠償條款...等等。
與我認知不同,所以問問是不是最近的買賣交易規則有變。

祝您買房順利~
建議你 最好快點跟建商約定好時間簽約
公司能做主的 能簽約的 一定不止一人 最好直接殺到案場
經理不再 請副總 副總不再 請總經理 都不再 那小姐還上班做啥
除非你覺得買不到也無妨
我的看法是
當有另一組客戶看中你所下定的房子
出的價錢又高於你15萬以上
只是她就看中你那一間
但是因為你以下訂 建商希望他能考慮別間
所以會拖個幾天
在這短短幾天當中 牽扯了利潤問題
1.他能換買別間 建商就多賣一間
2.他堅持就是要你下訂那間 建商考慮要不要賺差價 因為不賣你要賠你訂金一倍的價錢

以上 個人想法
台南找窩 wrote:
慣例上應該可以要求賠一倍的訂金的. 也就是說十萬塊拿回, 且賣方須再賠十萬.
(恕刪)


這是民法有規定的。
第 248 條 (收受定金之效力)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訂金收了契約就成立了,不管有沒有簽約。)

第 249 條 (定金之效力)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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