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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再議 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一案 ~ 罔顧人民居住權益(9/14 更新. 中天新聞 報導)

1.鐵路地下化工程範圍寬度約16.3公尺,上方騰空廊帶除必要之車站站體、通風口、逃生口、抽水機房等公共設施及公用設備外,因已無法進行開發建築,將規劃為公園道用地、道路用地、公園用地、鐵路用地、車站用地等。

2.現行鐵路用地均為臺鐵局所有,待鐵路地下化後,騰空長8.23公里寬約15公尺土地,將由台南市政府與臺鐵局協商,透過都市計畫找出最佳利用方式,如變更為建築用地,因位於市中心的精華地,估計有四百億元的利益。或許這就是台南市政府「變更臺南市主要計劃(配合臺南市區鐵路第下化計劃)第一階段後的第二或第三階段。
有4百億元的利益,他們怎可能將之變更為道路或公園用地呢?

3.臺鐵局因鐵路地下化,憑白多出長8.23公里寬約15公尺土地可供其開發利用,是將痛苦建立在鐵路東移被迫遷移離開自己家園的407棟民宅住戶身上。

一般徵收之後土地不能變更地目...
只能照交通用途去弄......
你們要求要區段徵收,
區段徵收就可以變更地目,照你們說得去招商,圖利財團!

土地法去翻一翻好嗎...
我打臉打到手都痠了你們還不累嗎

Little Bee 111 wrote:
2.現行鐵路用地均為臺鐵局所有,待鐵路地下化後,騰空長8.23公里寬約15公尺土地,將由台南市政府與臺鐵局協商,透過都市計畫找出最佳利用方式,如變更為建築用地,因位於市中心的精華地,估計有四百億元的利益。或許這就是台南市政府「變更臺南市主要計劃(配合臺南市區鐵路第下化計劃)第一階段後的第二或第三階段。
有4百億元的利益,他們怎可能將之變更為道路或公園用地呢?

3.臺鐵局因鐵路地下化,憑白多出長8.23公里寬約15公尺土地可供其開發利用,是將痛苦建立在鐵路東移被迫遷移離開自己家園的407棟民宅住戶身上。


延續縫合案「永續發展廊帶」之空間定位,本計畫依周遭自然景觀資源、歷
史人文資產與都市活動特性,將都市新生廊帶以東豐路、東門路與中華路劃分為
四個區域:東豐路以北為「都市調息生態廊道」,東豐路至東門路為「文化舞臺
都會新核」,東門路至中華路「運動休閒藝文綠廊」,而中華路以南為「恬適自得
複合都心」。其中因鐵路地下化騰空土地與臺南站及南臺南站區部分,將以生態
綠園道做為串聯不同分區機能之主軸,並且在落實以人為本之前提下,未來不僅
要落實平面空間之串連,亦要發展立體面三度空間之串連。

以上那段截錄自「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配合臺南市區鐡路地下化計畫)(第一階段)」都市計畫書

看你們拆遷戶的主張,真是讓我無言
從潛盾工法,區段徵收,土地徵用
每個主張都會被拆房子,但又口口聲聲的說不想被拆
如果是想要工程完工後,地價上漲的利益
直接跟台南市政府提出來會比較好
團結加上明確的訴求,自然會有民代出來幫忙,而且這個要求其實不過份

現在這種做法只會把你們推到全部市民的對立面
以選票來看,是你們400多戶選票多,還是全台南的選票多
這個地方的首長很容易選擇的

原來這就是台灣第一個以土地開發利益回饋軌道運輸建設試辦計畫,所創造出的4百億元利益。
政府將自己施政不力造成的財政問題,藉由少數「特別犠牲戶」的犠牲來解決。
今天是這些少數住戶(407戶)在抗議不公平、不合理,改天可能就是你我了!
1.台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規劃時程:
民國82年開始進行規劃
民國84年完成綜合規劃報告
民國88年因應台南車站公告為古蹟,修訂規劃
民國96年4月由前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拍板定案經費負擔比例
民國96年10月前行政院張俊雄院長批准此案,規劃報告內容:
施工期8年;經費約295.86億元;採明挖覆蓋;
隧道施工期間佈設臨時線及臨時站,維持鐵路正常營運
民國98年9月獲行政院正式核定,計劃內容:
施工期7年8個月;經費293.6億元;採明挖覆蓋;
將永久隧道建於既有軌東側
2.鐡路地下化是大家所樂見,若鐵工局在經過各種詳細評估後,確認非鐵路東移不能進行時,相信受災戶也會忍痛贊成鐵路東移。
3.台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規劃,於98年9月規劃經行政院正式核定,採「地下化永久軌直接於現有軌東側施作」方案,主要是基於施工期間必須維持鐵路的正常營運,而原有鐵路路寬無法同時提供地面鐵路列車運轉及地下隧道施工所需空間,且臺南古蹟車站又位於現有鐵路西側,在多方考量後,選擇唯一方案就是「在既有軌道東側設置地下隧道」。
4.上述鐵路東移理由,在96年經行政院批准規劃方案中,均已有考量進去,為何98年經核定方案卻推翻了,經過14年的規劃方案,其中原因鐵工局一直不願說明白,僅回覆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搪塞。
danielcw wrote:
原來這就是台灣第一個...(恕刪)


不要瞎掰了,明明開發之後的土地無法變更分區使用用途

就只能低限度使用也不能開挖,何來利益可言

抓著某一段文字狂打,殊不知所謂的開發利益都來自於

台南..等站區擴建使用才有機會從此自籌財源(店面,類似台鐵台北,新板橋站之BOT)

抗議要有限度,也要有格調...如果把抹黑當成抗議的準則之一

著實只會令旁觀者齒冷

p.s 自籌財源回填的是鐵路的興建經費,而並非國庫與市庫
這星期五 10/26 賴清德市長 將與市民 當面溝通

"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徵地的問題"

希望 別在是各說各話 沒有交集

市長 本應站在市民的立場 而不是做政令宣達

市長 你是否能夠硬起來! 請記得"所有人 都用放大鏡 檢視你"
要解決也不是沒有辦法
就是不要東移了,直接地下開挖,
然後地上就規劃為公共廁所及立體停車場,
就會又塞又臭的,
狠一點再加個變電所及污水處理廠
,這樣旁邊那些東移的住戶應該八九成會希望市府趕快高價徵收走...

當沒有利益時...就不會有人抗議~
個人認為台灣的公民教育非常失敗,一個都市的進步是靠大家的共識與包容來永續發展,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在作法上政府有些地方或許做的不夠好,但應該針對做的不夠好的地方提出來討論與改善,而不是因為政府做的不夠好,人民就是要為反對而反對,確實是有些情緒反應了,專家學者若共同討論鐵路地下化工程不適合潛盾法,我想那接下來就是討論賠償的合理性問題了,而非在那邊喊我跟這塊土地感情多麼深,多麼捨不得,因此就搬出不公不義的大帽子給政府戴,唉!若先進國家也都是這樣,我相信他們現在也不會有這麼漂亮的都市讓人流連忘返了!

danielcw wrote:
原來這就是台灣第一個以土地開發利益回饋軌道運輸建設試辦計畫,所創造出的4百億元利益。
政府將自己施政不力造成的財政問題,藉由少數「特別犠牲戶」的犠牲來解決。...(恕刪)


400億是經濟效應,這是屬於外部的
也就是說,政府把台南鐵路地下化之後
台南人可以享受到400億的好處
而這400億並不是錢或土地
是把消除環境污染,減少通勤時間,增加休憩空間等等,量化後的數字
量化的指標其實不止我上面舉例的3項,只是其他的我記不起來

施政不力就不會要把台南的鐵路地下化
也不會想要節省公帑,而且還會要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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