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臨時軌版本為原鐵工局規劃版本~也是較被徵收戶認同的版本~但最後核定的版本卻是東移版~原是借地但確變 成徵收~而原軌確要土地開發~我想這是被徵收戶最無法接受之處。
2.土地徵收的要件中 (1)增進公共利益 (2)必要性 (3)比例性 (4)正當行政程序 (5)最後手段 (6)補償 而在東移案中似乎只看見 (1) 跟 (6) 為何不使用原規劃版本原軌下施工,是否有絕對的必要性去侵害私人財產權而將原軌舊趾利用來土地開發~我想這是十分值得探討的~
3.曾經在某公開場合 耳聞南市府官員指出 會改版本是工法問題~~~另人質疑的是 鐵工局規劃長達12年的版本 80年代的工法做的到 但現在102年確做不到........
4.在德國 在日本 徵收是最後最後不得以的手段~~在日本用徵收更是很羞愧的~~~但在台灣....大埔 南鐵 航空城 A7 徵收如同家常便飯 政府搶地套現的最快方式~~~
5.最後只想試問若您是407戶中的一戶,您是否願意犧牲小我 而成全開發者的大我呢??
chia0801 wrote:
台灣的問題就在這裡!!
從回複文中仔細去觀察,大部分都不是台南人
甚至根本不了解台南!
結果,意見一大堆!!講的好像自己是專家!
難怪台灣亂到一個可以,爛到一個不行!(恕刪)
那這個地下化的錢是臺南市自己出的嗎?沒用到納稅人的錢嗎?
若讓全國了解台南的話,根本就不會同意地下化,因為平交道沒有交流道塞,還不如把南迴鐵路雙軌化電氣化還來得實際,平交道會有問題都是用路人不遵守交通規則才會出事,住台南那麼久來來回回東豐路青年路不覺得這樣叫做塞,尖峰時刻塞不到幾百公尺,更別說扣除上下班時段的時間,根本就沒什麼車在那邊塞,還好全台灣的人不了解還以為真的很塞,因為這樣才拐到地下化跟著流行。
這種事住戶不抗爭我沒意見,住戶不想被拆我覺得要尊重,公共利益不是拿來當滿門抄斬的藉口,地下化每個縣市都愛,有辦法就擺平拆遷戶,要不然請尊重人家不願易被徵收的意願!更何況憲法有保障人民的財產,對於徵收不可行時應該要考慮另一條路,徵用也可以,只是地下化後上面沒有大道路,讓台鐵及南市府的週邊開發案比較沒價值而已!說穿了,台鐵跟臺南市政府也是等著地下化要賺週邊開發的利益啦!吃相也沒有多好看!
這件事就是跟大埔一樣,不容狡辯,都是居住正義的問題,賴沒處理好硬拆就只能在台南市,想要更上一層樓是不可能的!別在台南造神想推廣到全國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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