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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坪100萬?


Biggest King wrote:
如果鐵路東移,把原軌道上面的地配給他們,如果不東移,就原地配回(因為軌道比現在鐵路寬一些的關係,
也許配少一點),為何是道路用地?下面也不是隧道,蓋個兩層樓有什麽問題。
你講的真矛盾,剛好相反。
如果因為徵用,就可以不用市價補償,那還真是搶奪民地。


如果不東移,因為要多設六米臨時通道,會擴大拆除範圍,如果東移,則拆除範圍較小,不管是原軌道上面的地或原地,事實就是永久軌路權寬度一定大於既有軌寬度,加上部分私有地將緊臨通風口、逃生梯,一定妨礙出入及使用,加上新開發建築依規定要留設法定空地,所以剩下配回的地還能有多少?當然啦,除非是大戶,不然剩下個幾坪,B大想蓋瘦高的兩層樓也是可以啦,但要先切結啦,因為土地徵收條例第58條有規定,徵用期限如超過3年可以請求徵收(因施工期約7年),另外,每年徵用土地補償費為公告土地現值10%,非依市價標準,這是法令規定不是我說的算,就是B大所謂的搶奪民地條款,這就是現實…不然就去修法呀~~~

另外,B大說以台灣地理地質的狀況,高架是比較合適的。可以回答一下,會不會有拆遷戶呀??會拆比較少嗎??確實有很多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有無沒有拆遷戶的方法呀,乾脆反對地下化不是最快嗎?
nocardia341 wrote:
每年徵用土地補償費為公告土地現值10%,非依市價標準,這是法令規定不是我說的算,就是B大所謂的搶奪民地條款,這就是現實…不然就去修法呀~~~幫不了你

另外,B大說以台灣地理地質的狀況,高架是比較合適的。可以回答一下,會不會有拆遷戶呀??會拆比較少嗎??確實有很多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有無沒有拆遷戶的方法呀,乾脆反對地下化不是最快嗎?幫不了你...(恕刪)


要用【土地公告現值的10%】去徵收別人的地,還一點同情心都沒有,不幫他們說話,
真不知該如何說你!!!
希望你的家人不會碰到,如果碰到了也不要去抗爭,可以坦然接受,一切政府說了算,
一切為了整體社會的進步。

我相信,實際上應該不是你說的那麼低。我爸媽家很久以前因為道路拓寬,房子拆了一部分,
那時的補償都已經是【公告+四成】了,但是補償的錢又因為【工程受益費】,繳回去一大半。
當時公告地價低,社會封閉,老百姓都被政府欺負,也沒有什麽抗爭,只能默默接受。

我沒有說高架就沒有拆遷的問題,高架一樣可以原地配回或就近換地,有什麽問題嗎?
福岡JR車站的例子,不好嗎?高架的話,經費也可以省不少,工期較短,沒有比較差。
在日本,大城市內鐵路高架的很多,不一定要地下化。台南號稱是台灣的京都,京都JR車站也是高架。

現在對鐵路東側居民而言,是-100跟+100的差距。

沒有碰到的人不曉得那種痛,老是在說風涼話。

Biggest King wrote:
要用【土地公告現值的10%】去徵收別人的地,還一點同情心都沒有,不幫他們說話,
真不知該如何說你!!!


B大別誤會小弟呀,我講的是徵用,不是徵收,但你罵的很有道理,而「徵用」是自救會主張的不是我喔,而徵用確是只有土地公告現值的10%呀(因為還要還地),況且市府也是反對徵用的,因東移案看來不管怎麼比一定是徵收較徵用划算(除非徵用後,拆遷戶能完整的取回原地並可蓋房子)。至於「徵收」部分,以前的徵收條例確實是公告現值加四成,但現在已修法了,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係依「市價」查估補償、房屋部分依規定查估後補償,自動拆遷者將發給獎勵金。另外,市府還於都市計畫增訂定建蔽補償、容積補償、簡易更新、道路截角調整等作為。對於微拆、半拆戶來說,除了領取補償費外,如非畸零地、有意願就地重建者,給予較高建蔽率;或與鄰地合併新建容積獎勵。至於全拆戶來說,除以市價全額補償外,亦鼓勵賸餘土地與毗鄰土地「合併新建」,原來房子全拆所徵收土地面積的30%之樓地板面積,可移入合併新建的建築基地,讓拆遷戶有額外的容積可以出售給周邊的地主,提高重建的機會。不論微拆、半拆或全拆戶均有照顧住宅的申購權,以彌補因拆遷所受的損失。(以上消息均來至市府網站)

當然我也贊成你建議的原地配回或就近換地,但那得在可行的情況下呀,在無法避免拆遷下又要原地配回,配回一定不可能是完整的地了,就近換地應該還比較可行,而這也讓拆遷戶可以有更多的選擇,至於有人(鐵路東側)犧牲100%,有人(鐵路西側及東側的下一條街)獲利100%,這沒辦法,西側住戶更多加上火車站及第一月台為古蹟的加持下,這就是現實。

話再說回來,如果我家是三、四十年且常年有火車經過的老屋,只有公告現值加四成,我也一定翻臉,但現在市府的補償,光以照顧住它其他如市價徵收等不講,,即使一坪10萬成本價住不起,也可以賣掉後,至少有一坪10萬以上的價差可以在台南市找到同樣三、四十年且無火車經過又交通便利的台南市東、西、南、中西區之透天房子,如再加上其他補償,為了成就偉大城市,其實我是願意忍痛被徵收的…
要就要問後站這邊的老建築,怎麼沒有人留幾棟下來。

沒規定要是官府,私宅也行,洋行啦、醫生館啦、林百貨呀…

有嗎?

百多年的時間生不出半棟,從銅臭味的商業價值,到文青味的歷史價值都比輸人家,不拆你去拆別人的,這樣更對?

台灣哪塊地沒有私人記憶、私人情感的,連中央山脈南湖大山都有原住民的祖靈,不要拿大家都有的東西出來評量,那評不下去,大家只能同情而已。
徵用不東移案早不可行了阿 堅持85年原環評案有兩個問題 而且都在台南車站

第一

台南車站要拆除蓋新的 因為原軌施作就是要把第一月台拆了阿
請看環評報告書車站規劃示意圖


是新的 是新的 是新的 拆車站 拆車站 拆車站
請自救會大聲說 我挺原設計案 我挺85年環評 我支持拆除台南車站


第二

假設自救會良心發現了 把第一月台保留 地下化站體往站區東側推 施工期間前鋒路就要封路了


這兩點早在兩年前的工程論壇就吵過了 自救會的結論就是跳針崩潰後就不了了之了
現在改推老人老屋情懷 欺騙自己人說徵用只是暫時給鐵工局施工 不敢講原案還是要拆房子
然後推到第一線擋子彈爭取同情票 真是沒種 要補償就說阿 還在吵原方案 談到錢就說老屋情懷

人家中國城多有guts 林爸就是嫌錢少 誰跟你老屋情懷 以前那邊值多少可以在那邊嘴




nocardia341 wrote:
B大別誤會小弟呀,我講的是徵用,不是徵收,,...(恕刪)


不好意思,我把你的徵用想成徵收。
我想如果是徵用,土地保住,東側的居民應該不會做不合理的要求。
erc wrote:
要就要問後站這邊的...(恕刪)


說什麼鬼話,房子老舊就是拆除迫遷的理由嗎?
那天政府【認定】你家老舊,生不出有商業或歷史紀念價值的東西,把你家拆除,要你搬家,就不要唉唉叫。

這跟以前帝國主義有何不同,【落後地區】就該被統治,被殖民,被改造?
林世鋒 wrote:徵用不東移案早不可行了阿 堅持85年原環...(恕刪)

所以年底中國城還拆不拆?
鐵路部分分析的不錯喔
借地就不會拆到屋嗎?我家旁邊有間房子一半被拆,現在都還用鐵皮當牆,當年他有抗爭就不用住破屋。借地後的重建又要花一筆,又不是頭殼壞了,房子近地下化工程,結構跟後續安全都不知道有沒有影響,台灣的工程品質這樣差,住在旁邊的人不怕嗎?最好也找富立來修復、重建。
Biggest King wrote:
....房子老舊就是拆除迫遷的理由嗎?....(恕刪)

我哪個字寫到要拆老房子?

我寫的是「不能拆」欸,你是中文有問題?崩潰了?

台灣的工程品質,基本上圍牆還是能建多厚就建多厚。
不然就會像大巨蛋一樣,讓北捷重要路線之一的板南線變形。
板南線變形
大巨蛋擠壓

台南鐵路地下化問答集

當初核定就是民國98年9月9日核定之路線自始就是「在既有鐵路的東側」施工,
唯一版本,並無推翻原核定路線而向東移設的情形。
本來就是唯一版本,不要還有人跳針拿別的版本了。

就像選舉,有兩組人馬出來選,假設其中一組得票率高,唯一當選,
另一組不服,要求社會大眾再付出成本和時間,陪他們再玩一次,或是說玩到他們開心滿意為止
如果社會陷入這種無窮迴圈,只有死路一條。當每件事都是以例外處理,那就不用制定規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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