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台南工作的人


.展哥. wrote:
台南到高雄工作的人...(恕刪)



就會被展x 故意檢舉 !!


那一條路?什麼路段?什麼地方?我下次回台南時,我來仔細看看!還是你在01另po一個新議題,就說台南的路很爛,讓大家來公幹一下,我不相信找不出原因!如果你支持國民黨,那更是要說出來,看看能不能把黃偉哲給幹下來!

*心灰意冷* wrote:
台南的路真的是坑坑...(恕刪)
我不用護航,我是將我親眼看到的說出來罷了!你說明興路很爛,是明興路什麼地方?既然你負責道路修補,那你一定知道爛的原因何在?趕緊說出來,大家來檢討!

.展哥. wrote:
沒想到竟然有人護航市政府養路品質我真的醉了,我自己就是在市政府工務局上班負責道路修補案件,明興路路況已經是公認爛路,光今年就處理不少坑洞案件,還會遇到民眾開罵
.展哥. wrote:
真的中肯,有些人老是以台南人看天下,特別是中老年人的台南人,有些中老年台南人足不出台南市,以為全天下的人都以為透天最好的,以為台南最棒的卻無視台南缺點
...(恕刪)



有些人以台南看天下 真是太low 了

像我們01 首席網紅巴頭哥

一向以自己家看天下


除了他的摩托車以外 眼睛看到都是滿滿的缺點


如果真的有人惡意檢舉還是故意挖洞給人跳
希望那個人好好認真思考其行為是不是對台

灣社會營造出「獵巫氛圍」不好氛圍,這樣
以後大家出門就等著獵巫,看哪個路人甲犯

錯就等著檢舉。例如我今天開車被挖洞跳被
檢舉達人檢舉心情一定很不爽,下次就換我

出門檢舉別人,反正現在開車有行車紀錄器
要檢舉很簡單,被我檢舉那個路人就換他去

檢舉別人一直循環下去。我不知道這是不是
大家想要的,至少我不想活在獵巫氛圍的社

會,對誰都沒好處。如同我一直跟我朋友說
人不可能百分百乾淨,只是把柄還沒被抓到

一旦獵巫氛圍形成,那位自稱在公單位服務
網友就不要犯錯,因為只要把柄被抓到就會

被追殺,到時候再來怨嗎???是憑什麼怨,
會形成這種氛圍自己何嘗不是幫兇。

所以請那位惡意挖洞給別人跳的檢舉達人請
您適可而止,不要將台灣推向獵巫社會。
Rex.J wrote:
例如我今天開車被挖洞跳被
檢舉達人檢舉心情一定很不爽,下次就換我

出門檢舉別人,反正現在開車有行車紀錄器
要檢舉很簡單,被我檢舉那個路人就換他去

檢舉別人一直循環下去。我不知道這是不是
大家想要的,至少我不想活在獵巫氛圍的社
...(恕刪)



台南三寶真的太多
希望你說到做到
因為正常用路人覺得在台南開車很危險

檢舉違規這不叫獵巫,
獵巫是栽贓假犯罪給別人然後群起攻擊, 例如攻擊犯罪者的無罪家屬
或者是誇大小罪的程度 變成十惡不赦的大壞蛋
濫用這個名詞是為違規找藉口

檢舉是改善環境 清理路上的活人垃圾
台南,不怕累 買透天。台南 有強大 科學園區 產業。買大樓 比較好一點。先有房子住 再慢慢置產 換屋子昂。
或許是我個人表達不夠清楚,我對於惡意挖洞檢舉
例如網友故意於機車道奇慢速導致其他用路人被迫

騎到快車道再被檢舉(以上資訊是其他網友提供照片
資訊)很反感,但不代表我認為違規是可以被准許,

的確台灣用路人對於用路安全及交通法規還是不足
(當然您若是認為自己不是這樣的人就無需對號入座)

這種風氣有時跟民眾心態也有很大關係,以我來說
我開車很謹慎因為我知道萬一發生事故我可能會毀了

一個家庭一個經濟支柱(前提是我本身沒違法,如果
是對方違法那就不關我的事)甚至會害對方一家經濟

陷入困境,我一直告誡自己把別人的生命當一回事
自然在開車、騎車就會格外小心,相反的有些用路

人不把自己生命當一回事是憑什麼要求別人要尊重
您的生命,紅燈右轉、逆向行駛、酒駕...等等等

這些行為讓自己生命暴露高度風險,有把自己生命
當一回事?

再次強調我的立場,對於惡意挖洞給其他用路人跳
再檢舉的行為(如最上方舉例)我個人是很反感

但不代表違規是可以被允許,維護所有用路人的安
全那是警察先生的工作,讓交通警察先生內部行政

事少一點,多一點時間出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該
攔就要攔、該開單就要開單。


paulabc.wung wrote:
我不用護航,我是將...(恕刪)


全台灣80%以上的柏油路鋪路工程

都是被一間公司專門標走了(有點關係的大概都會知道標價,如何圍標) 那老闆政商關係非常良好

所以就算道路施工品質不佳

其實還是沒輒 鐵齒的可以去檢舉看看 保證無效

Rex.J wrote:
或許是我個人表達不夠清楚,我對於惡意挖洞檢舉
例如網友故意於機車道奇慢速導致其他用路人被迫

騎到快車道再被檢舉(以上資訊是其他網友提供照片
資訊)很反感,但不代表我認為違規是可以被准許,

的確台灣用路人對於用路安全及交通法規還是不足
(當然您若是認為自己不是這樣的人就無需對號入座)

這種風氣有時跟民眾心態也有很大關係,以我來說
我開車很謹慎因為我知道萬一發生事故我可能會毀了

一個家庭一個經濟支柱(前提是我本身沒違法,如果
是對方違法那就不關我的事)甚至會害對方一家經濟

陷入困境,我一直告誡自己把別人的生命當一回事
自然在開車、騎車就會格外小心,相反的有些用路

人不把自己生命當一回事是憑什麼要求別人要尊重
您的生命,紅燈右轉、逆向行駛、酒駕...等等等

這些行為讓自己生命暴露高度風險,有把自己生命
當一回事?

再次強調我的立場,對於惡意挖洞給其他用路人跳
再檢舉的行為(如最上方舉例)我個人是很反感

但不代表違規是可以被允許,維護所有用路人的安
全那是警察先生的工作,讓交通警察先生內部行政

事少一點,多一點時間出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該
攔就要攔、該開單就要開單。


說真的慢慢騎在慢車道也合法,慢車道又不像高速公路有最低速限,覺得機車路權受限應該向交通單位爭取啊,像之前重機爭取比照汽車路權一樣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