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下訂一間預售屋(尚未完工),
先付15萬的訂金(小訂),七天後又付一筆285萬的大訂金,但事後反悔,
目前還在五天的合約審閱期,且還沒簽約,付訂金時有簽了「房屋訂購單」
上頭記載預約人、訂購房產的資訊、預約金額15萬、補足金額285萬、簽約日及簽約金額…
(大訂加小訂總共300萬),且「房屋訂購單」中的約定事項有載明預約訂金恕不退還
想請問事後反悔還有辦法退還300萬訂金嗎
非常緊張😓因為這是一筆超大的金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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