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安,想請教一下
我和哥哥共同繼承了爸爸過世後遺留下來的房子
該房還在繳還房貸中,主要還款人是哥哥 (爸爸在世時,就是哥哥在繳了)
哥哥和其他家人(媽、嫂+2小)正住在該房,但我沒跟大家同住
以後沒打算回去住,也沒想要分房產~
會共同繼承的原因是 在爸爸走後,一開始辦理繼承過戶時
原本我是無意繼承的,想說房貸本來就是哥哥在繳,直接過戶給他就好
但是媽媽卻很執意要我們共同繼承,第一是為了以示對我們兄弟倆的公平
二來是當初還在爸爸名下時,哥哥曾為了投資,私下拿了房屋權狀去增貸
所以共同繼承也是為了防他亂來
備註1. 家裡經濟不是太寬裕,哥哥負責房貸,我負責孝親費
所以依比例原則來看,媽媽認為房子也有我的份
2. 哥哥的投資 長輩是反對的,至於非他名下是如何核貸就不得而知了
當初在共同繼承時,我只有想到名下有房,日後買房無法享有首購低利房貸
近日確定有購屋的打算後,才驚覺到,我是不是也連帶繼承了原本家裡房貸責任??
這樣日後在新購的房貸核貸上會受到影響嗎? ←這篇文的重點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