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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業務是不是在威脅我? 預售屋客變20181014更新

如題...

我覺得自己好像被威脅了?

我在五月份簽約購買了未完工的房子,由於在看房子的時候尚未完工,業務也說磁磚、衛浴那些都可以客變,我便要求簽約時同時跟工務部談好客變,原本約好了5月1日簽約,訂金單寫的簽約時間也就是這一天,建商還寫「雙方不得違約」,當天簽約前兩三個小時,業務突然來訊息說:「公司基於”誠信原則”,只能施作插座客變,如果你不同意,將會退簽約金」,我當天回應業務說好,並將銀行帳戶傳給他,晚上卻收到業務的訊息說:「給我和工務部主任再努力看看好嗎?工務部主任看過你要客變的這些東西都是可以處理的」,隔天早上就收到業務訊息說「公司同意要賣了,客變可以施作,你什麼時候有空過來簽約?」

這邊說明一下,其實業務是一直跟我說簽約以後才能談客變的,我會要求簽約跟談客變一起做,就是因為跟業務洽談的時候,雖然都說可以客變,但我訂了房子以後,問他一些設備或是建材使用的是什麼,我好了解哪些東西要做客變,他都要提供不提供的,不是說他要問問看,就是說公司還沒回覆她,給我以拖待變的感覺,再不然就是說我這樣改不好。總之,就是建商雖然賣屋時一直說都可以改,但真的訂了房子卻有一種資訊揭露不完全的感覺,那是要如何客變? 其實我有翻新過房子所以多少有一點概念,有一些疑問的地方就算建商方面不提供我資訊我也有自己問之前合作的師傅,所以絕對不可能提出已經很困難或辦不到的客變。

現在問題來了5月5日簽約談完客變以後,我在六月收到業務給我的追加減明細電子檔,業務請我去簽名付款,但我卻看到許多細項標示不明確,有遺漏項目、型號寫錯、還有錯字,卻蓋了公司章? 跟業務方面反映這些問題,更新給我的追加減明細電子檔仍然有標示不完全的問題。這次業務向我表示:「公司的採購部門只有一個人,現在採購經理一個人在處理兩個新建案的採購,所以我們就用筆直接在明細上面改,你簽名完以後,我再影印一份給你」。因為用筆直接改過的文件,感覺不是那麼的正式,所以我向業務要求,那是不是我拿到的影本也可以蓋公司章,今天早上得到了這樣的回覆:

「經理表示,一樣在費用明細單上修改,正本公司留存,一份影本你留存,會在影本上蓋【與正本相符】。建議你,在某一些部分,不要讓公司對你有不好的印象,對你自己不會有好處。」



我不理解的是,我只是要求我手上拿到的追加減明細文件跟正本相符的沒有疑慮,為什麼會說建設公司對我會有不好的印象?
這樣子對我沒有好處,那是會有什麼樣的壞處?


建商業務是不是在威脅我? 預售屋客變20181014更新


2018/10/14
後續發展大致更新,建商收到律師函後高層表示,可以給我正式用印的正本文件,但是業務人員仍然一堆幹話,監工品質也很爛,簽約時就談好客變浴室填縫顏色是灰色,結果做成白色,答應刮除重新填縫,但是一堆磁磚破損,白色填縫沒刮乾淨,就重新填縫上去,還把衛浴給裝了,慘不忍睹!除此之外,還有插座沒有按水電圖施作,少做插座、少拉電視線,被我發現要求,才又補做。照片再找時間貼上來。以上文字內容雖簡短,但本人耗費的監工與溝通的時間成本非常多,溝通過程中業務及公司的態度擺明就是一副把我當澳客,我已經跟這間公司說過『監工只是客戶權益,非客戶責任。今天若不是你們東西有問題,我也沒有跟你們反映的必要』可惜截至目前為止,我覺得他們聽不懂,由於真的花太多時間跟心力監工及溝通,要求這家建商他們應該要做好的事,我跟這家建商購買房屋的體驗就是一個字“爛”!!!!

寫出來就是希望各位有想購買預售屋的朋友,不論是哪一間,大家可以一起交流各種資訊,不能讓無良建商踩著消費者的血汗錢,恣意妄為。
2018-07-25 12:39 發佈
真是反了

哪有賣方反過來威脅買方的

妳應該回她 : 我才對妳們印象惡劣咧
大不了不買了

已經簽約了,本票都簽了

0933 wrote:
真是反了
哪有賣方反...(恕刪)

hondafat wrote:
如題...我覺得自...(恕刪)




做兄弟的~~~

恐嚇跟威脅的定義:

加害人 在言語上或行為上致使被害人 心生畏懼, 我覺得這樣的簡訊就算了耶,不曉得樓主心裡有沒有這種感受?

PS: 哪間建商的業務阿?,給樓主建議: 別跟他買房了啦~
真的是為了達成協議不擇手段欸
hondafat wrote:
如題...我覺得自...(恕刪)
確實有這種感受,看了01的大大回覆,更確定我是被威脅。
這家公司營業登記在永康,好像不久前才喬遷過的樣子?還有蓋學生宿舍出租,後來才聽說收費超貴、隔音超爛。而我買的建案蓋在安定港口,是透天和華夏同時蓋,分兩個建照,業務部說交屋時間在2019上半年,不過工務部跟我說會提早,到時候鷹架應該也會同時拆除。

香港製造 wrote:
恐嚇跟威脅的定義:加...(恕刪)
找到他們建商總公司信箱
傳去問他
請問什麼印象 什麼影響
我需不需要帶禮上門道歉?
hondafat wrote:
如題...

我覺得...(恕刪)

hondafat wrote:
如題...我覺得自己...(恕刪)



確實用詞讓人不舒服

擺明賣了,就馬上現出原形似的

有點不太厚道

日後如果有糾紛呢

這分明是你權利,為何對方會這樣說?

怎麼感覺事情不太單純
聽說很多建商都是這個樣子的

"現出原形"

所以當初我感覺到他們不是很想接受客變才會堅持要連同簽約時一起處理

雖然當初他們口口聲聲的說簽約後就會讓我客變...

其實也很快就自打嘴巴了因為簽約之前就說他們經理不要賣(業務之前說過經理就是老闆娘)

我想是這個業務很想要業績去說服老闆娘賣我的

這個房子說真的除了格局我喜歡,什麼磁磚啦廚具啦那些設計我不能接受,

所以當初他們說客變不能做我才會說好阿那就退錢給我,

現在接受了,要我簽約了,收了我的錢了,也答應客變了

卻不敢讓我擁有客變明細跟正本同具效力的文件,還用威脅的

其實,就算蓋了與正本相符,沒有公司章同樣不具效力的,

一間蓋房子的大公司,做起事來,小鼻子小眼睛的...

allenhuang1971 wrote:
確實用詞讓人不舒服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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