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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成大城塞車問題~市長信箱有回覆了

小弟有去市長信箱問了
之前我有問題就會去問
答覆的滿意度還蠻高的
這次的回信
雖然用詞很誠懇
我4/26問的
6/9才回我
表示他們很認真的查相關資料
但內容卻不是那麼理想

政府的說法
停車位的數量已經有合法
拿合法來堵我們的嘴

至於綠2綠3
小弟不知道在哪
有請知道的大大答覆

在來是要我們搭公車
我無言了


=========================以下===========================================

開元路上的成大城建案
戶數有1200多戶
大概一半沒有停車位,100戶左右沒有機車位..
開元路是主要幹道
開元路和林森路..中山南路跟中華路...中華路的奇美橋....全部都有影響
成大城後面只有北園街
周圍交通本來就很差,平均一戶算2人就好至少再多2~3000人,交通是爛上加爛


不知道為甚麼會核准此建案?
問題1
停車格數量明顯不足..怎麼不讓建商規劃有足夠的停車位....沒地方停的車子..勢必會更影響交通
問題2
到時候房子蓋好後
2000多人入住
附近的交通要如何規劃處理?

感謝



我們的處理結果
1.台端建議所陳台南市開元路上「成大城」建案交通問題乙案,因本案涉及都市計畫、交通等跨局處業務,為求審慎回覆,經綜整各單位意見後於此一併回覆。

2.查本案除需符合都市計畫相關規定外,另須提送交通衝擊影響評估報告,並已經本府交通局審核完成,合先敘明。

3.有關問題1停車格數量問題,查本案建築物申請建照停車位數量,係依「都市計畫說明書」規定辦理,本案係屬商特-4商業區,實設汽機車位數量已符合相關規定。另本府刻由相關單位研議將「綠2」、「綠3」等公共設施用地開闢為臨時停車場之可行性,後續將於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檢討停車位劃設標準,並檢討增加停車場用地之可行性,以增加公共停車空間。

4.有關問題2房子蓋好後如何處理附近交通問題乙節,查本案為降低停車場出入口對於周邊影響,業於交通影響評估審查時已請開發單位於停車場出入口設置出車警示燈及照明設備、圓凸鏡、標誌及標線設施,以導引進出之車輛,增加行車安全。另基地周邊500公尺範圍內有3處公車站,共有10條公車路線經過,提供住戶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代步,可疏解附近停車問題。

5.感謝 台端對市政關心及建言,本府將納入參考,裨益市政精進,共同創造美好環境。
2014-06-16 16:59 發佈
所以針對問題1的處置方法是
"可能"會另外拿公設用地來另闢"臨時停車位"
然而針對問題2的處置方法是
除了加強引導跟警示設施外,再請住戶或該區的民眾"盡量使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將文言文翻譯成白話的意思,簡單來說是這樣嗎?
(真想把饅頭人躺在地上捧腹大笑的圖貼拿來用QQ)

可以接受的同時也省了每坪八~九萬的房價負擔,真難取捨~
我覺得這沒有什麼好抱怨的

以成大城的地點
還有成大城的戶數
附近會塞成什麼樣子其實當初就已經是可以預見的了

以成大城住戶來說
如果自己沒有預見這件事
那只能怪自己思慮不周
而且成大城的確也開出相當優惠的價格
你要屈就這個價格,就得忍受交通上的不便

要說倒楣
反而是早就住在那區的住民倒楣吧!
如果是原有住民去申訴,還比較有道理
合法還不行嗎? 每件合法的案子還要市長特別審核嗎? 如果你是建商 會不會很不爽?
我已經合法了 為何還要刁我? 交通擁擠是車多 停車位少住戶的車就少
這不是減少交通擁擠嗎? 你希望建商車位蓋到滿 交通要更順暢 不要塞車
不是互相矛盾嗎? 買之前想清楚 可以接受就買 不能接受就閃遠點
如同其他網友說的 該哭的是附近純住戶或每天必經的民眾
又要便宜又要交通好
又要不塞車
當初開那種便宜價錢
就是有種種不便

買了就承擔吧
對購買的人來說
因為有缺點
所以才會便宜
可以接受的自然ok
低總價是好事


但是對用路人來說
又是不同觀點






marvinleu2 wrote:又要便宜又要交通好
又要不塞車
當初開那
開元路很塞嗎?開元路只有上下班時間比較塞而已,東門路不是更塞;台南市的路都太小了上班時間哪裡都塞,應該說全台都會區都差不多吧
台南路幾乎都很小,又有愛亂停車。交通會亂幾乎每個縣市都會有的。旁邊都住家也沒辦法道路擴寬。旁邊少點亂停車的,少點違規,道路就會順暢多了~
看到樓主的文章

讓我聯想到夢時代平實營區以後蓋了那些小戶數的大樓(遠雄)

比一般的三房四房大樓的戶數還多

住的人就越多

現在小東路,東寧路平常就很塞了

等到那些大樓蓋起來完工之後

絶對比樓主說的開元路還塞到爆

那時等到台北的朋友說台北市好塞車丫

我終於可以很驕傲很有面子的說

我們台南也是一個很進步車流很多的都市...會塞車的

不輸天龍國
到底公權力是不是有足夠的權利,來因為其他人不想要塞車,然後就要這個人(建商也是人)犧牲自己投入的資金跟財產,血本無歸?在私權力與公權力之間的拔河到底誰比較強?
在各種法律限制人民的權力之下,政府都有完備,那試問政府可以超越法律的授權,去強迫個人特別犧牲嗎?
如果是你的話,你願意嗎?因為其他既得利益者的抗議,政府就要你血本無歸?
這讓我想起
台北市政府強拆文林院
大埔事件強拆民宅
等諸多強拆民宅的事件.........

這不都是為了交通順暢、不都是為了避免塞車?不都是為了經濟發展?
只是因為這是建商,態度就不一樣?
所以政府如果要做路 找建商強拆就可以了是不是?
這如果是在獨裁國家也許可以,民主國家,我想可能有困難!

他們要在自己的土地上蓋房子,他們也有他們身為人民,憲法所賦予的絕對權利,而政府只能就現有的法律去做管理。至於塞車.....我到也想 如果台南市經濟很差、發展不起來、人口外移、產業外移、市政府破產....那我想就不會塞車了,因為就沒有人了、沒有人就沒有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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