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中與姻親發生爭吵,原因是因為他帶著小孩攻擊動物,但是爭吵導致他們有傷因此我被提告,已經跑了法院六至七次了。對方提告刑事賠償、民事賠償,各要二十六萬,在法院時有看見姻親與法官應答如流,行走正常沒有影響到外觀,這樣的賠償到底多少才夠?可以不要賠償,最少最公正的賠償,以及我要如何討我所飼養動物傷後醫療費用,請各位大大教我
tony8216 wrote:今年七月中與姻親發生...(恕刪) 1,簡易庭就是審理性質比較單純和輕微的案件,2,賠償是民事的部分,刑事沒有在賠償的,就算有罰金也是繳給政府,3,通常賠償的數額要有損害的依據,法院不會讓人憑空得到不應該得到的利益,所以通常是賠償原告實際上的損失,4,如果飼養的動物有被打傷,也可以向對方提出毀損的告訴,若有動物醫院驗傷醫療等證據,也可以附帶民事向對方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