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滿街的建案廣告,天花亂墜不推到你買不罷手,一個案子賣了幾個月賣不完,換個
案名繼續賣,唯一不變的是~房子本身,因為成屋了更好賣?!尤其在北部,購屋者喜歡
看成屋,因此包裝愈漂亮,購買慾愈高,相對的利潤也愈高,甚至找來媒體發個消息,
各式各樣的花招就是要你買我的房!
而嘉義仍屬於預售市場,這絕對是比其他縣市來的好多了,這是幸福的城鎮,因為你可以
變更你想要的格局或者室內設備,甚至退掉一些你不想要的設備,這在建商銷售的範圍
仍然是可以接受的,可是~這仍然不是最好的!畢竟所有的設計都不是經過"需求的思考。"
什麼叫做"需求的思考"!
舉例:
1.我有2台汽車,1台摩托車;2台腳踏車
這樣的5台交通工具,我需要多少的空間才能放的下?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六十條規定,停車位為寬二.五公尺,長六公尺,
這是法定的,約略為4.5坪。兩台車就要9坪,加上兩車的間距以及摩托車、腳踏車,必
需要更多空間,以目前嘉義市的建案,花1200萬都未必可以買的到這樣的停車坪數。
於是,我就放棄買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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