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也有在看第三種休閒專用區的地及房子,也因為”休三”這一點而放棄(畢竟是要自住的),但一直搞不清楚到底這地目可不可以當住家用。因為也是一堆建商在此地推案,然後都賣的很好(價錢超合理,看了就心動),而且也都是一般的透天自住房子丫,現在也有些建案及自建落成的新居民了,看起來也沒有怎麼樣,有誰可以用白話一點解釋讓我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