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物件還真的有人敢買.

例稿名稱: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嘉院貴101司執弘字第29322號


這物件, 呃!
這物件還真的有人敢買.
2013-06-13 13:2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物件
價錢夠低還是有人會買的呀~~甚至如果是透天的~~地上物又很老舊,地上物拆掉重建就不是兇宅了~~
有人可以為了錢殺人放火~~~敗託~為了錢住兇宅算小case吧~~~如果帝寶有兇宅免費要給人家住的話~我跑第一個~~
autovelox2003 wrote:
例稿名稱:臺灣嘉義地...(恕刪)

投資客都是要轉賣的
只要装璜美美的,碰上不做功課的,瞎貓遇到死耗子
你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
以前還碰過專門低價收凶宅的投資客
買進隔成套房後
以低價租給學生幾個月
讓裡面的人氣豐富起來後再轉手賣掉
曾經有個在空中飛翔的機會而我選擇降落 直到想再次拍動翅膀的時候卻已無力飛起 曾經的天空,現在只能仰望

autovelox2003 wrote:
例稿名稱:臺灣嘉義地...(恕刪)

這我不敢買
請問這是那里的房子啊..
autovelox2003 wrote:
例稿名稱:臺灣嘉義地...(恕刪)
神職人員很多不怕兇宅的...
沒有賣不出去的房子,只有賣不出去的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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