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上圖所示,建商將臨路的公用汙水管路設置在車庫內,然後將公用汙水清潔孔設置於車庫內,該公用清潔孔的存在未告知買方(即小第本人)與並未獲得本人同意,故想請教各位大大相關問題!
1.設置公用汙水清潔孔於私人車庫內,建商未告知與取得買主同意,有無相關法律規定說明建商疏失?
2.後續如遇到公用汙水管路阻塞,如人在其他縣市,仍需趕回義務配合開門與清汙動作?
3.後續如遇到政府檢查公用清潔孔設施,仍需趕回義務配合檢查?
3.因該管路屬公用汙水管路,該費用應屬臨路所有住戶平均分攤吧? (因怕其他住戶會認定該清潔孔設置於私人車庫上而認定為私人的而事不關己,有何做法可讓大家事前了解與同意,譬如"同意書"?
以上,煩請專業的大大們協助解答,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