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自己的預售屋即將完工接連而來就是辦過戶簽收建商是說先預繳10萬(多退少補)這部分是沒什麼問題...只是當初有跟老婆協議過地上權歸她建地歸我結果建商的會計說代書費要多收1萬以上真是傻眼...不是新屋嗎?也沒人繼承轉讓為什麼要多收?有人可以幫忙解釋一下嗎?感恩...
ch570117 wrote:算筆的,土地建物各...(恕刪) 了解...可是現在是我老婆登記房屋我登記土地這樣子算2筆而以吧?還是說如果房屋和土地都登記我老婆...這樣只算一筆?不太懂...請幫忙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