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dial wrote:請教大大,工業用地為...(恕刪) 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前還在等立法院通過,一旦通過、乙工用地的自用住宅勢必會大大受到影響第八十六條 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者,依下列規定,分別處罰:....二、擅自使用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停止使用,限期補辦手續;屆期仍未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按次處罰;其有第五十八條情事之一者,並得封閉其建築物,令其限期修改、自行拆除或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