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wheel01 wrote:是我也很難接受沒交屋...(恕刪) 謝謝hellowheel01大大的同理心,看來您應該也是有些經驗或了解。新成屋漏水對消費者而言,應該沒有人會當成是小問題,只是我遇到的這個建商從其回應就知道,目前為止仍然當成是小問題,這是令人覺得比較可惜的地方。
test102 wrote:感謝樓主無私地分享!...(恕刪) 我寫了許多,但主要的想法簡而言之就是test102大大的回應意見,也感受到test102大大的同理心,只可惜我遇到的這家建商仍然無法理解消費者的心情。消費者花了許多時間、金錢和精力,主要是希望找一個可以住的安心的房子,實在沒有那麼大的使命感是為了找出工程品質不好的建商。只是在工程專業上消費者不懂,只好自己花錢讓專業的來,非常正常的事,就像很多人打官司,因為不懂法律,就找律師來協助啊!
感謝樓主經驗分享~~~看完樓主條理分明且非常理性的逐一回應建商所述,也讓我長知識了!感謝樓主!讚嘆樓主!太優秀了!不僅僅是替消費者也幫了政府機關 好好的把關,督促建商公司真的要多一點良心啊!消費者辛辛苦苦掙錢買了一棟夢想屋,誰會希望它是有瑕庛品呢??? 又不是買玩具,是吧!公司最重要的就是「品質」「商譽」「品牌」「形象」,所謂真金不怕火煉吧,若是好東西何必怕被驗??一家有「法律顧問」解答相關法規的公司,說直到樓主反應才知有其情事「逾使用執照後六個月交屋有罰款」。建設公司真的要「感恩樓主」這麼認真用心,也替貴司找到建造的瑕疵點,讓貴司可以在未來的工地更明確的做完工檢驗點,建造出更精進的房子,畢竟是庶民百姓大半輩子的積蓄都投入在這個建物,所以公司更應為之慎重並重視有不足之處,積極改善才是。買房驗屋,那公司也能自行完工驗屋啊!公司若有嚴格的把關就不會衍生後續的紛爭,所以還是回歸到有品質的建設是件非常、非常地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