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看上了雲林一間預收屋轉單的房子也成功跟賣方達成共識了但是房仲說:因為房子還沒拿到建築使用執照所以不能開履保帳戶為了保障這筆交易要先拿「成交總價10%」的錢壓在房仲那邊(會寫收據)請問這樣子是正常的流程嗎?還是說議價合約(斡旋金)成立後就可以開履保帳戶,後續所有費用都先進履保帳戶
房仲有可能先拿你的錢去吃喝嫖賭去了 建使半年前才下來 難道您要把錢賭在房仲上 買房子風險應該押在建商上也不應押給房仲那邊 建案那麼多 沒有一定要的房子 除非是透天別墅 不然大樓都差不多是樂高積木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