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繼承相關

請問大家,家人被土地開發公司找上,拿著一張紙上面有長輩的名字跟地號,告知有一筆爺爺留下的土地未繼承,一直要家人簽委託書,說要去地政查明是否長輩真的爲土地所有人,家人不肯簽委託書,要土地開發提供地號就能解決,佣金還是會給。
土地開發不肯,所以現在雙方堅持無法往下查,因爲沒有地號,家人有跑戶政、地政、國稅局用名字查皆沒有結果?請問大家,家人還有別的方式可以查嗎?
2023-06-06 10:08 發佈
當初國稅局 一定有完稅證明。很難有未繼承的土地耶。 沒有繼承他們無法課稅。
結論是沒有的。詐騙比較多。
張pace
張pace 樓主

可能真的是詐騙了⋯

2023-06-06 14:35
張pace wrote:
請問大家,家人被土地...(恕刪)



內政部也表示,考量到部分繼承人不知被繼承人遺有不動產,而錯過申請繼承登記的期限,內政部自103年6月起,推動地政機關按月主動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的服務,截至去(107)年12月底,已主動通知32萬3,114件。

內政部提醒,政府雖提供主動通知的服務,但還是要民眾親自申請辦理,繼承人如收到地政機關主動通知申辦繼承的公文,應儘快於期限內辦理登記,避免因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而被課予罰鍰,或是列冊管理15年後被公開標售不動產,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
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content/10?mcid=3579

如欲查詢被繼承人名下不動產清單,建議您可依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規定至全國各地政事務所申請地籍總歸戶資料,申請人或代理人應親自到場,由登記機關人員核對其身分,須攜帶資料及應繳納費額分別說明如下:

(一)請檢附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正本、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繼承人具繼承資格之證明文件。

(二)如委託他人申請者,除須攜帶以上資料外,亦須攜帶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並應另附具委託書或於申請書載明委託關係。

(三)申請地籍總歸戶資料,每次應繳納使用費,並按下列費額繳納閱覽費、列印費或資訊費。



資料來源: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https://www.xindian.land.ntpc.gov.tw/News_Content.aspx?n=6605&s=637248
別人笑我忒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
張pace
張pace 樓主

謝謝回答! 有去地政辦理地籍總歸戶,地政人員用名字查詢說沒有歸戶資料,不用寫申請書了! 那就是遇詐騙了吧!

2023-06-0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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