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udon wrote:各位大大好~小弟想...(恕刪) 你貼的合約不完整,一般預售屋不會以完工日(或拿到使照日)就交屋通常是寫拿到使照6個月內要交屋,超過才開始罰錢(內政部的版本也應是如此)而且罰錢金額是以你已經交的款項計算(最多不超過總價15%是內政部版本,有的建商訂20%)你想的太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