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港公園別墅有人去看了嗎?

伸港公園別墅有人去看了嗎?

這幾天詢問了依下
前院雙停車位11米...超大
後院可蓋廚房5米...也不錯
面寬4.3米寬...小了一點
屋長12.5米

建地37坪
建平60坪
三樓七

開價788....僅能挑剔的是是坐南朝北
地理位置大同五街緊鄰運動公園

說實在的很棒....C/P值高

這裡也是個可以考慮的點
2014-05-31 23: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伸港公園 別墅
好貴唷,有幾戶呢?
7super wrote:
伸港公園別墅有人去看...(恕刪)
聽說有十戶......

滿不錯的阿
7super wrote:
伸港公園別墅有人去看...(恕刪)
何須劍道爭鋒?千人指,萬人封; 可問江湖鼎峰,三尺秋水塵不染,天下無雙。
聽說有十戶......

滿不錯的阿
7super wrote:
伸港公園別墅有人去看...(恕刪)
何須劍道爭鋒?千人指,萬人封; 可問江湖鼎峰,三尺秋水塵不染,天下無雙。
同一地段在大同十街寶弘建設也蓋了十四戶有臨路型還有社區型

面寬5.26深度10.5 社區面寬4.66深11米後面還有空地可加建

寶弘建設是在地和美建商外觀還有建材配置的都不錯最主要是開價有興趣也可以去參考比較一下吧?

我這星期準備要下訂了~~

天生尤物 wrote:
同一地段在大同十街寶...(恕刪)


開價各多少呢?

天生尤物 wrote:
同一地段在大同十街寶...(恕刪)


開價各多少呢?
臨大同十街開價678 社區658 地坪29建坪58 三樓半
外水外電費 須由建商付
政府放任3年才決議 民轟未盡責
2014年05月24日 更多專欄文章

中南部建商長期習慣將外水外電費用額外收取,交屋時才告知,引爭議。圖為示意照。資料照片
【王鈞生╱台中報導】很多民眾購買預售屋時,到交屋前才發現要多繳數十萬元的外水外電費用,引起不少爭議,以往內政部版契約未明確規範,但今年5月內政部函釋,確定未來外水外電費用應該由建商支出。近日卻有即將交屋、仍收到建商外水外電繳費通知的屋主,民眾游先生向《蘋果》投訴:「政府拖這麼久才作出決議,完全沒有盡到監督責任!」

內政部2011年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明白規定,賣方領得使用執照時,必須接通自來水、電力以及各項設施後,才得通知買方驗收。不過卻無明確指出接通費用須由誰支付,加上中南部業者長期習慣將外水外電費用額外收取,時常引發消費爭議。

「對購屋族不公」
過去曾發生建商因擔心消費者不願負擔外管費用,竟要求接受地下水作為水源,且建商認為,房屋只要能具有房屋的外觀,內部管線安裝好就好,外水外電管線施設不在契約範圍內。
因此今年內政部5月2日重新解釋,指出往後外水外電費用應由建商支付,卻引起許多購屋者不滿,認為3年前建商已違法在先,對這段時間已支付該筆費用的購屋族很不公平。
新竹讀者鄭小姐表示,當初根本不知道建商不應收取外水外電費用,去年就已繳高達37萬元費用、並非小數目,若由現在開始才不收取,那對同個案子卻早已簽約完成的民眾很不公平。


外水外電收費爭議大事紀
居住功能須完備
準備交屋付款的台中讀者游先生更痛批:「剛好下個月要付建商外水外電費用,才猛然發現政府放任建商,讓業者對買房的民眾能撈則撈,完全沒有盡到監督之責,否則怎麼會拖到現在才解釋,這不就是幫忙墊高房價嗎!」
其實,法律也規定預售屋要達到交屋的程度,必須具「現代人」居住功能,台中市政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建商當然有責任完成外水外電,才得以交屋,不應將風險轉嫁消費者,不然在簽訂契約時、就要確認所有費用事項,下周消保會將找建商協商。


近期台中建案外水外電爭議
應另訂日落條款
台中縣不動產公會理事長陳正哲澄清,內政部作出解釋後,未來建商也會有個依循,但若要溯及既往,不僅困難度太高,且「羊毛出在羊身上」,對於購屋族要負擔的總價並無太大差別,反而會製造彼此不信任。他也呼籲內政部,可另訂出日落條款,拉長實施時間,讓建商、民眾能適應。
所以外水外电是否要另外收款,大家有没有跟建商爭取?有没有最新回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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