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花壇一間村上春墅去年八月簽約他已經打好地基.現在只蓋到主結構完成.還又外飾完成一半.使用執照是6月21號申請通過.聽說使用執照過後6個月必須交屋是真的嗎.我簽的合約是今年12月31日前要交屋給我不然每天要罰已繳金額萬分之5的延遲罰款.有人收過建商的這筆錢嗎(有建商那麼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