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個契約書的內容,突然浮現尼不楚條約打贏還要讓步的景象,這劉家的地賣出去了地政士要抽20%已經嚇人了,劉家的地不賣了地政士也要抽20%,分兩筆賣低於20%的抽佣限額所以也明文不能分開賣,天下第一穩賺的行業非永碩地政士莫屬,話說回來,簽這契約書的劉家後代也真是......賣祖產已經夠丟臉了,竟然連這種契約也能簽,如果要找公平一點的人士來處理,還真不知道該找誰??會不會擋人財路......那到底這委任書內容是行情嗎??
這位大大...其實不曉得您有沒有看到"祭祀公業"這幾個字...通常要處分這種土地...沒有一定資歷的代書還不敢碰....而這種土地大都是產權不清不楚...處理的手續十分繁雜....像這種疑難雜症...是沒有一定行情的...
所以沒有行情就是隨便人家開價囉,那也好,知道一下地政士這行業是看情況開價的,而且金額愈大抽成愈多,不過這內容也其實很有趣,賣一億五千萬抽的錢,跟賣一億四千九百九十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元抽的錢來比較,還真的是天差地遠,不曉得永碩有沒有人會算,還是當對方當事人都是一堆看不懂內容的笨家族呢??
yenjin wrote:所以沒有行情就是隨便...(恕刪) "祭祀公業"土地.所有權人少則10餘人多則百千人原地主後代開枝散葉.要每個人都同意賣地蓋章有些可能在國外.有些根本很難找到人這種案子運氣好花個3~5年搞定一般正常7~10年正常但大部分胎死腹中無功而返徒勞無功者居多20%我還覺得對地主很划算.至於條約說的 甲方(地主)如決定不處分本祭祀公業.......這條是說我幫你地主搞定結果你不處分(賣)你地主也要給我20%違約金我認為也OK不能只看他能拿多少傭金也該了解他要付出多少精力時間金錢
當事人朋友說,她接到這個委任書的內容,從頭到尾沒有人跟她接洽,所以委任書的內容並不是甲方全部人條列的,那是不是表示不論甲方給不給永碩地政士辦,永碩地政士也可以申請甲方的兩成傭金??朋友說她們家族很多人都反對,可是永碩的人依舊一直在進行,少部分的人組成一組織就開始進行代表整個全家族的行為,要命的是朋友的家族很多人都沒有永碩電話接洽說明,都是家族的人傳話的結果,如果像這樣沒有與眾當事人連絡就私下處理,這樣還有法律效力嗎?
yenjin wrote:當事人朋友說,她接到...(恕刪) 所以你朋友的問題應該是"祭祀公業"而不是這份合約書你朋友口中的少數人是?祭祀公業派下員?監察人?委員?如果是那只能怪你朋友沒去開會如果不是甚至都沒依照依"祭祀公業管理條列"處理那這份少數人訂立的合約應該是無效的
只能怪當事人沒有去開會??沒有電話,沒有通知,沒有人說,跟誰開會??少數人就是指沒有賣這土地就已經沒有錢花的派下員啦,既然有回覆的網友都認為2成的佣金是適當合理的,我朋友說不如另外找新的地政士給他3成的傭金,第一人家不會嫌付出太多酬勞太少,會好好幫忙辦事,第二可以一掃目前永碩弄出的眾怨,一百多人的不平意見都可以解決,不是二十幾個人跟永碩自己說說就好.雖然前幾篇還是很多問題都沒有回答到,不過可以的話,是不是有專業的地政士可以介紹?或是有地政士可以處理的可以直接跟我聯絡,我會介紹給朋友去處理,謝謝了.
我看以現在這年代..要把所有繼承人找出來根本不可能..資深的代書也不會去碰這種案件都是叫你直接放棄現在戶政事務共有人沒辦法申請共有人的戶籍謄本了..所以難上加難除非有法院的判決書等...但要走律途經~也不知道被告是誰...所以
祭祀公業未清理,今年七月彰化部分已開始拍賣土地,然拍賣金由國庫管理,祭祀公業享祀人未清理申報,沒有產生新的管理人,仍舊無法領出價金。祭祀公業清理、處分,都是以享祀人過半數、土地持份過半即可進行,故其他未同意者,如本案已過半數,即可表示已同意者皆同意以此方式辦理,當然就難以抗衡。祭祀公業清理行情由10%~30%各種比例都有,土地價金越高,通常比例會越低。如果祭祀公業內部本身組織夠強,當然收費會低廉些,簡單說,不用尋人不用溝通,當然容易得多。如否,那全部委由地政士辦理,當然就是專業的部分,尋人、溝通、協調、申報、甚而地上戶佔有、派下員間的訴訟...等等的問題都得一一去解決。回過頭來說,清理申報終究得進行,否則根本無法取回土地或處分之價金,如果有個代書說20萬可以辦,我想也沒人放心吧,工作太麻煩了,2年跑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