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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三十多年以上的路,因私人土地被圍起來

HTCLOVE wrote:
如標題,走了三十年以上的路(我有記憶以來)
最近因私人土地問題地主封起路來,怎麼辦?


〉〉〉

看有沒有其他路可通行?

如果沒有

可以主張袋地通行權

然後協商

支付地租補償或是買下路地


如果有其他通路

只是習慣或是方便

就無法硬要地主無償提供通行

還是得協商


不然就大家一起處分

給建商或是新地主整合
難啦

須為不特定公眾通行

就那幾戶人家在走怎麼叫不特定公眾?
看不懂TOP 5%說甚麼是理所當然的
這種在台灣很常見
在建築法 都市計畫法 還沒發布實施前 (民國69年以前)
甚至追溯到日據時期
地方上有開路的需求
公所會先徵求地主的同意
以前民風純樸
地主很多都會無償同意公部門開路
這種同意 有的有同意書 有的沒有同意書 (有同意書的現在可能也很難追溯了)
經過時代更迭
地主的兒子 或是孫子 繼承地主的土地
發現自己的土地給人走 不爽 就告 或是封路不給人走

既成道路 或是 袋地通行權 的訴訟
道路使用者可以向 "農委會農林航測所" 調閱 空照圖
民國63年以後的逐年空照圖 大多可以調閱的到 一幅圖印象是700還800元
您只要證明那條路通行20年以上
在訴訟上就取得有利的證據了
你去停一台車,然後再拍照檢舉,

看看警察回覆什麼?
BLOG http://mpsevo.blogspot.tw/
HTCLOVE wrote:
如標題,走了三十年以(恕刪)


樓主回一下有無其他出入口可走?
答案自然就出來了
台灣法律真奇怪
花錢買的私人產業
好意讓人走著走著
就變成無償公有地
真的不要太好心
惹的自已一身腥
u6061 wrote:
樓主回一下有無其他出入口可走?
答案自然就出來了


說那麼多,此樓正解啊~
轟吼 wrote:
跟我念一次 私人土地
私人土地
以"地主的心態"~我都免費讓你走三十多年了,現在我要賣地,你們在怪我!!

就像一些違規者的心態~啊..我以前都是這樣.我一直以為這樣是對的....沒有跟上時代法規.

多少汽車會叭你~混合車道....白牌機車可以騎路中間啊,
私人土地
住在裡面的人,只要有其它通道可以出去
主人就可以把前段封起來
反之,裡面住戶只有這條路可以出去,便是既成道路,不能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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