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oyi0708 wrote:
台中火化場跟埔鹽比人...(恕刪)
你以為現在市區很多火葬場殯儀館幾十年前人口都這麼多嗎?
當年也是荒煙蔓草的地方,都市發展到現在還存在的
假設設在台中市政府,還是彰化縣政府附設 看願不願意
mdqwe wrote:
水源地在哪?沒看到阿!!
旁邊都有工業區了...
劇殯葬法管理條例第九條
設置、擴充殯儀館、火化場或骨灰(骸)存放設施,應與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地點距離不得少於三百公尺,與第六款規定之地點距離不得少於五百公尺,與第三款戶口繁盛地區
設計靠住宅區方向~~退縮500M~看要是做停車場~還是要綠化~
skirmish wrote:
拿水源跟人口來說此地點違法是薄弱了點
首先,水源地的定義是「公共飲水井或飲用水之水源地」
所以除非地方居民是喝該大排的水,否則不能稱之為水源地,更何況該地點已經算中下游了..
人口就更不用說了,有人說那裏有一兩百戶,就算有兩百戶吧,每戶算五個人吧,共計1000人
然後彰化縣總人口128萬人,說1000人的地方是「戶口繁盛地區」說不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