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真按這作業方式,須符合這三要件,才可設立殯葬設施,請問有哪居民會申請或同意?
殯葬設施影響最小是以現有墓地處理造成的影響是最小,沒有所謂的人口稀少區或密集區來評估。
如真要以這樣標準來論定,麻煩全設在人口稠密區,因為人多用的次數會較頻繁。
再者,試問當地往生者都葬或擺在哪地點,如果不是在當地而落居他處,那他處居民為何要忍受要讓外人安葬或擺放。
彰化縣沒火葬場,為何鄰近的縣市就得幫彰化處理?
殯葬設施是一個縣市必要的設施,應該如何設立,應該以全縣位置、便利、環保等多方面來考量,當地居民的的本位主義應該退縮。
雖然嫌惡設施大家都不喜歡,不過如經專業評估而最後被選定設立,那也無須再議。重要是要思考如何讓人免除對這些嫌惡設施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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