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和朋友去看房子,地主表示房子也有交給2間仲介在賣,
如果我朋友已經找過仲介看過同一間房子,但最後是跟她(地主)買,
到時候仲介如果要向我朋友索取仲介費而有糾紛,是不關她(地主)的事.
我覺得很奇怪,哪有這種規定?
若我朋友跟地主買,也是朋友和地主簽約兩造之事,關仲介何事?
各位先進有聽說過嗎?謝謝
不管有沒有仲介,你都是跟屋主簽約買賣,而不是跟仲介簽約買賣
仲介只是中間服務人(介紹、牽線、解說、輔助交易過程),當然是有服務就有費用
如果屋主跟房仲之間的有委託賣屋合約
你直接跟屋主買屋等於是屋主違約,輕的是房仲照收仲介費、重的是屋主要賠一筆錢
而且你確實是透過仲介才得到房屋訊息與看屋,仲介確實已經服務到你了,服務費當然要收
所以屋主才講明了責任要你擔
省錢歸省錢,不要以為自己最聰明,道義責任還是要顧,房仲公司養律師團不是當寵物觀賞的
房屋交易過程大概需要3週(不含貸款申辦時間)
想自行交易?你跟屋主很熟嗎?
你是要先付清屋款,還是要屋主先過戶?先付錢你放心嗎?先過戶屋主放心嗎?
如果貸款怎麼辦?過戶前你不是屋主沒資格申請貸款、要先過戶辦貸款屋主不可能同意
房仲作為交易第三方,不是單純的只會介紹而已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wrote:
屋主才是賣屋人
不管有沒有仲介,你都是跟屋主簽約買賣,而不是跟仲介簽約買賣
仲介只是中間服務人(介紹、牽線、解說、輔助交易過程),當然是有服務就有費用
如果屋主跟房仲之間的有委託賣屋合約
你直接跟屋主買屋等於是屋主違約,輕的是房仲照收仲介費、重的是屋主要賠一筆錢
而且你確實是透過仲介才得到房屋訊息與看屋,仲介確實已經服務到你了,服務費當然要收
所以屋主才講明了責任要你擔
的確,樓主的說法切割得好像跟仲介毫無關係,實情是??
如果我朋友已經找過仲介看過同一間房子,但最後是跟她(地主)買 <<<<最後當然是跟物件主買不然跟誰買? 所以依此類推買賣都跟仲介無關就是了?
如果您朋友要硬扯這一點撇開仲介的話,可以試試看,仲介提告應該不會手軟的。
agogo0327 wrote:
感謝d61的回答至於...(恕刪)
不清楚你說的兩個仲介是怎樣一個情況,假設單純一點是一般約委託好了。
如果物件1號分別簽給仲介A、仲介B,物件3號也是的話,那麼就如前面講過的,沒甚麼好再討論。
如果物件1號是仲介A簽下,物件3號是仲介B簽下,一開始由仲介A帶看物件1號,後由屋主私下告知買方還有物件3號,因而成交物件3號,那麼仲介A無物件3號之委託故無法主張收取服務費,仲介B也無提供帶看及後續服務所以更無法收取服務費。
不過實務上,你想得到的漏洞房仲想不到嗎? 人家是靠這個討生活的,可不想帶看半天做白工。
所以仲介A一定會千方百計遊說屋主把物件3號也簽下(明明相鄰),仲介B也是。甚至仲介AB還有可能合作互相通報(即便不同品牌),等於兩個物件都是被仲介圍得滴水不漏了,人家可也是打拼的很,不是吃素的。樓上也說得很明白了,仲介並非只有帶看功能,後面的斡旋議價及代書等等的也是一種專業服務。
當然仲介吃虧啞巴吃黃蓮的情況也有,惡劣的買方賣方也很多,但如果您朋友要的是檯面下的建議,請他去問律師或其他房仲吧,在這種討論區,說白一點,就算有賤招也沒人會上來無條件教你。
一般來說 屋主跟仲介簽約的方式有兩種
一種是一般委託
一種是專任委託
專任委託顧名思義 就是這棟房子交由委託的這個仲介來賣
只要房子在專任委託合約內賣出,不管是屋主還是其他仲介賣出
都要付一筆仲介費給專任委託合約內受委託的仲介

一般委託簡單來說就是,屋主可以自己賣,別的仲介也可以幫他賣。
所以不是你賣掉就沒錢拿~
以上可以知道 樓主朋友的案子是屬於一般委託
既然是屬於一般委託,屋主跟賣方的交易沒有透過仲介買賣的話
仲介是收不到服務費的。

但是仲介如果能提出,他有幫買方做議價的服務,當然服務費照樣要給

如果沒有買方沒有簽斡旋書之類的文件 光靠帶看沒有書面佐證 仲介怎麼有能力在法院上站得住腳
所以仲介基本上很難去拿到服務費
說真的仲介也可能是新手
假設看得出來你有想買價錢接近直接帶到公司CLOSE了
基本上買家看到屋主的時候就是要簽約的時候了
只能說那個仲介是拿不到服務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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