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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自辦重劃的一些問題

近來與朋友聊到土地重劃的話題,他提到他家處於台中市自辦重劃第二單元處(算是地主,有些許土地)。
雖然我本身是唸土木的,但初出茅廬,對於他提出的一些問題實在沒有頭緒,也很好奇,所以發表於此與大家討論看看,請對地產有經驗的前輩多多指教。

1. 有些位於五權西路旁的住家,他們可能沒有地,就只是一間房屋跟小小的20坪不到的地,自辦重劃以他們的案例需付出50%的土地做為重劃的代價,重劃後可能剩不到10坪,賠償金又無法使他們購買一棟新屋,這樣五權西路旁的住戶怎麼可能肯參與重劃呢? 就他說來,這是目前碰到較大的問題,許多在重劃區內部的地主都在觀望,等待外圍的主要道路住戶同意後才肯去簽字領賠償金。(網路上查詢到97年12月5日似乎開工了)

2. 一般地主重劃後,空有土地,沒有龐大的金錢,除了將土地賣予建商外,有何生財之道呢? 我觀察西屯區環中路旁的一些重劃完畢的區域,至今仍然很荒涼,有點類似10多年前的七期重劃區。

3. 自辦重劃的風險似乎很高,不知道有什麼要注意的?

以上,請地產前輩多多指教喔。謝謝[高興]。
2008-12-28 23:35 發佈
你說的應該是新生巷自救會吧(以有效土地持有人268X人來說他們佔有的%很低約1.X%而已

基本上之前在五權西路開路的時候 其實那些目前坪數很少的某些人已經獲得一次補償
(不過以當時價錢來說 收購價實在不多 加上現在有問題的 大概都是大家族 有人之前有拿過有人沒拿到
而市政府跟法律的規定是 已經拿過補償費土地已經被收歸國有..)

不過基本上自辦市地重劃基本上 只要有超過50%用戶同意即可

基本上怎樣重劃其實對市府都是一種籌措資金的方法...
基本上依照法條來看 民主就是一種扼殺少數人意見的方式...
當絕大部分都是對多數地主是好的時候 少數人意見自然就不會被聽進去
(加上得利者還是政府佔大多數 而且是躺著就能賺...)

其實大部分擁有大片土地的地主 當然是一直要重劃
畢竟有些地主是七期本來的 拿了補償金買豐樂附近又被重劃才買目前地方 是專門養地的地主
至於哪個重劃區一開始不荒涼?....以前老師跟我媽都說以前到黎明社區這 還以為是被流放..
現在20年過去 現在是好地段...所有土木.建設.工程.人壽公司都是養地賺錢
(台灣目前比較大的田僑公司幾乎都是人壽公司)

自辦土地重劃 基本上你看我另外一篇文章 目前單元1-4都是大型財團在開發的
是目前台中市主力建設跟規劃區...台中還要花很多錢 不在這邊籌措怎來

重劃的風險是在於投入資金跟人力還有時間簽意向書結果被敵對公司先湊滿50% 這樣花費就是白費
或是自己簽意向書結果不到50% 拿不到特許資格...這樣損失都是財團...而市政府一點損失都沒有
(失敗大概就是財團自己損失5-10億 成功市府跟財團跟絕大部分地主都會獲得較大的利益)

目前單元二的接待中心就在五權西路跟環中路邊 可以自己去看看

基本少部分的意見 是無法阻止龐大的利益 至於以目前那邊的收購價目前約6-7萬多
以後重劃後平均有10.5-19萬價值..以靠近七期邊來說這價格算便宜..

以你說的數十萬坪中的小小20坪來說...應該難以抵抗洪流那些地主持有的份量大概連數百分之一沒有吧


基本上在五權西路邊那些本來的殘值都很低了(一堆都是非RC結構 屋齡又很高 )...
收購價跟補償費其實都是比市價還要高 (基本上那邊連銀行都不會貸款 說價值真是少之又少)
基本上如果不願意接受依照政府法規的模式 就是等法院裁決而已
只要依照法律來走...政府幾乎利基點都是穩的

如果依照是否持有土地來說..我可以說 我應該也有持有...


還有就是那邊很多都是持有地上物而無土地所有權(簡單來說就是違建)
所以當違建只能領到些許的補償金 但是土地持有人本來就想重劃賺錢 那土地持有人本來就是有權利..
違建都會依照法規發放補償金...現在多半是鬧看看 看看能不能多領一點而已..

重劃的風險 基本上 對於財團開發後可能獲取得利...來說 小錢投資不算什麼(雖然都是億來億去的)
加上目前連銀行都想分杯羹了...抱著現金來求財團來借錢...

握有大量土地 不代表是錢...而是握有有價值的土地....小弟老家握有整座山又怎樣...還不如小小一片台中土地


不過現在來看 有錢沒親戚...親戚愛計較 當然啦或許我看的方面 可能是站在大多數的人那邊來看
(說難聽點 算是我們能接受目前的價錢...)

不過說到失敗的重劃就是 財團跟政府握有大量抵費地而賣不出去..而以目前單元二還沒開時重劃完成
已經賣出60%抵費地來說...這重劃對市府是成功的 籌措了1/3條捷運的錢
現在都是找北部的投資客來投資增加台中稅收跟資金流動 挖北部金礦賺台中鑽石

加上單元1-4若開發完成 造福的是全台中市民...獲得利益就是做出一條捷運增加更多房地產上升
(當然這是一個夢想 但是不是遙不可期)
自辦重劃好像要再都計外並有5甲地以上才可辦理吧.
百年榕樹, 千年九芎, 萬年七里香.
kaworu.liu wrote:
你說的應該是新生巷自...(恕刪)


kaworu.liu前輩對這個區域還真是了解,此區域就我側面去了解,內部許多農地,雖然政府已經發函請地主們停耕,但是地主們對重劃公司似乎很沒信心,還有地主更甚者懷疑重劃公司有負債的情形(未求證),導致大多的地主欲繼續耕作。除了上述的新生自救會外,內部許多同塊土地上,地主與屋主不同人的糾紛,有些地主不願意將賠償金分給屋主,都需要重劃公司居中協調。從動工後,朋友家附近的鄰居,就他了解好像沒有幾戶真的搬家了,領賠償金和簽字同意(動工)的地主似乎不多。實際上新生自救會影響的不只1.x%那麼少,內部觀望的人很多不抱持樂觀的看法。

朋友的土地位於未來的龍門路與大墩11街交叉口附近,就我到接待中心去看,剛好鄰近單元三(鄰近好像有規劃一個學區),地段似乎尚可,也難怪朋友會對這個議題這麼有興趣,可惜我對地產了解不多,無法給他建議。不過這類的重劃要真的繁榮起來可能不是短短幾年之內可以達成的,如果重劃勢在必行,可能唯一的建議就是請我朋友趕快去找房子了,建案的話,小弟倒是可以建議給朋友

我家也住在這附近,可惜並沒有座落在重劃區內,這附近的環境真的是不錯,交通便利外,附近的綠地也不少,國中小又多,未來應該是不錯的居住選擇地點之一。

獲得利益來做出捷運增加更多房地產上升,這個真的是夢想阿,而且夢了好幾年了

Hdesign wrote:
自辦重劃好像要再都計...(恕刪)


Hdesign前輩,此區域已經超過這個標準值囉。
就簡單的說咩...
單元一 是寶成工業(做鞋子的 中港路 兆豐銀就是 寶成工業總部 格局是國際級的辦公大樓)
單元二是長億集團 (某厚斗的前任紅頂商人)
單元三是順天建設
單元四是豐邑跟惠宇

至於你說補償 本來就是 地上物跟土地分開補償 沒有什麼問題
(當然依照法律來 現在應該都是吃不到的人在吵 一切都是以開發法規來走 補償金不會發錯人)

負債問題 這倒是簡單 長億就是因為月眉開發在某個高位者弄垮的(上面有提到)...
不過長億只要完成這筆開發應該會就還清債務
負債問題不用擔心 因為銀行團想借錢的太多了...長億靠自己跟相關企業集團就足夠完成這邊規劃了
長億的問題只要有了解的 這根本不是什麼問題


現在根本就是小部分地主多慮了 因為一堆地主持有的土地也沒有前幾大地主多...
(前幾大地主都是七期的地主+5期地主+單元二大片土地 這些是專業在買地養地的地主 資金都是幾億在動的)

而開工跟政府特許開發都已經有了 還有一堆公營行庫想借錢給長億順天..

重劃要到發達 少說也要10-15年...不過重劃完成要到蓋基礎大約也要花五年 單元一才剛開發好
要他發達大概要3-5年..

哪些大地主重七期開始規劃 到領補償金 去買五期農地 等開發 再買單元二等開發 都等了20-30年了
在大墩11街的大地主..月收租金400-500萬 他現在都已經80多歲了 他50多歲就買賣到今日


基本上 現在已經進行到 不管地主是否同意 政府都已經會開發了..不同意就是上法院裁決而已..(就是不能喊價了)

多難聽點 不同意 也無法阻止財團跟政府跟大地主想要賺錢 而且這也是台中目前除了七期之外最精華地段
開發藍圖都已經規劃了 給了大台中市民一個很大的夢想...


龍門路底 是那邊重劃區裡面 未來價格最低的 重劃後價格約10.5萬而已
目前喊價最高的 大概是重劃後價格約20萬 比起七期動則30-40萬地價 不用漲多 25萬就好了
以目前農地收購價約6.5-8萬 二換一 成本13-16萬 利潤高達近乎翻倍

基本上 這邊幾乎把全台灣叫的出名子的財團都出現了...你會覺得開發會失敗嗎?...
軍功10期這邊 開發幾乎都是小型不知名公司 + 市政府沒大力推廣...早就不行了..

台中空屋率這麼高 沒人會把資金押在沒大未來的地方 加上台中算是轉移很大的地方..
台北跟高雄 舊市區都沒現在台中轉移這麼誇張...一整個商業圈都已經往西屯南屯移動
導致中區跟一中那邊跟以前比較差很多

我家也是住這 這跟我家也有極大關係 你稍微打聽或許就可以知道我是誰了..

基本上 放著生財可以 不過也要有命等...
我朋友家族把土地賣給順天跟台北政府 一整個內湖捷運站週邊...這花了30年以上的等待 原始的地主也早已過世
土地開發不是外人想像這麼簡單...買地養地 要有錢有閒有腦袋有時間有命有眼光有心臟有勇氣..等
如果那些小地主向我朋友 把土地便宜賣給政府 趕快拿了補償金去快活應該是比較好的
之前認識的地主 可以領大概補償金約5億的 結果他也沒花 天天種田騎破腳踏車 結果50多歲 忽然就心臟病掛了

叫你們朋友好好考慮吧 要發財不願意等就是賣給財團跟政府 快點去消遙 要拿命去等時間 一定是利潤都自己賺

只拿個幾百萬的 趕快去消遙吧 能補償費拿到幾億的 都是職業地主...
就像我朋友一樣 當作橫財 沒開發那片土地還不就是沒價值...
話說朋友聽說他家內湖還有一大片土地之前沒去地政認領..應該是被政府回收充公了..

我家是鄉下 375減租 50年過了 把原本屬於當地望族的我們家族 土地忽然環了一大片..可是不是在台中阿..XD
要是在台中我就不用辛苦在寒風中在外面跑業務了..

話說中清路 水楠的大地主後代我也是朋友就是那邊的..

補充 補償費 應該是發放半年的時程 現在不去喊價 之後應該是直接交給法院去裁決

至於簽字的不多 應該是你們看的少..因為那邊總有效人數 約2680人 其中近1900人都是簽給重劃公司
之後再大勢已去轉向的應該有2-300人..
(很多時機錯估的 等重劃已經過半 那些握有投票權的 票就沒價值了)
之前有人想賣大約2-3%有效人的數代理人 等到過半 他要賣 沒人要跟他收購了 因為開發公司已經握有50-70%
自辦重劃是大工程
不是只有十坪二十坪的地主可以辦的,它要有一定的面積及很多條件符合才可以

如果依照即有的都市計劃,也許有人的土地會變成道路或大多數土地會在道路上
自辦重劃的目的就是減少土地損失,產生更多的效益

經過規劃可以產生更多樓地板面積
並不是 20 坪 - 50% 變成 10 坪
而是可以 20 坪 - 50% 變成 10 坪後再乖上好幾倍的效益
也就是 10 坪 *7 或 *12 ......... 的問題

土地產業和重劃的"眉角"還真是多!謝謝幾位前輩的討論。我將這邊的一些討論告知朋友後,他也覺得其中有些很有道理,相信他會做出正確的決定的,再次感謝!!
請教各位前輩,小弟家族在台中地區有一塊農地,建有非法工廠出租中。今年初有重劃公司找附近地主談自辦重劃,原本規劃的範圍很大,但大多數地主沒意願,範圍就一直縮小。到目前範圍已經縮小到不到10公頃。目前重劃公司提出來的方案是所有人的配回比例相同。例如原本100坪土地變50坪、200坪變100坪。完全不考慮重劃前該土地條件(是否臨路、是否有合法地上物、是否有違章地上物)。就小弟所知公辦重劃,一般都會評估重劃前土地價值,調整地主間配回土地的比例,但重劃公司說法是,因為全部都是農業區,所以所有人都是50%是很公平的。有幾點和各位前輩請教
1.自辦重劃只要1/2人數、1/2面積,就會以多數決方式通過,進行重劃嗎?
2.若強制重劃但小弟家族不同意土地分配方式,有什麼救濟的方法嗎? 因為開發公司的作法小弟家族不是很認同。街廓內的裡地,一部分是數十年前不願意開闢既成道路或共同負擔通行費的地主,也有一部分是投資客以低價購得的土地,臨路的土地至少行情都有10萬以上,裡地一坪才5萬左右。
3.小弟家族土地位於街廓九宮格上方,重劃會有辦法排除我們的土地自行辦理重劃嗎? 另外街廓以北還有一片很大的農地(原本劃入重劃範圍但不同意的地主),如果這次不參加重劃,將來可以和相鄰的街廓一併辦理重劃嗎?
以上請各位前輩指教,感謝!
gary40026 wrote:
目前重劃公司提出來的方案是所有人的配回比例相同。例如原本100坪土地變50坪、200坪變100坪。完全不考慮重劃前該土地條件(是否臨路、是否有合法地上物、是否有違章地上物)。就小弟所知公辦重劃,一般都會評估重劃前土地價值,調整地主間配回土地的比例,但重劃公司說法是,因為全部都是農業區,所以所有人都是50%是很公平的。有幾點和各位前輩請教
1.自辦重劃只要1/2人數、1/2面積,就會以多數決方式通過,進行重劃嗎?
2.若強制重劃但小弟家族不同意土地分配方式,有什麼救濟的方法嗎? 因為開發公司的作法小弟家族不是很認同。街廓內的裡地,一部分是數十年前不願意開闢既成道路或共同負擔通行費的地主,也有一部分是投資客以低價購得的土地,臨路的土地至少行情都有10萬以上,裡地一坪才5萬左右。
3.小弟家族土地位於街廓九宮格上方,重劃會有辦法排除我們的土地自行辦理重劃嗎? 另外街廓以北還有一片很大的農地(原本劃入重劃範圍但不同意的地主),如果這次不參加重劃,將來可以和相鄰的街廓一併辦理重劃嗎?


1.平均地權條例 第 58 條
為促進土地利用,擴大辦理市地重劃,得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組織重劃...略
重劃會辦理市地重劃時,應由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而其
所有土地面積超過重劃區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以上者之同意"
,並經主管機
關核准後實施之。
原則1/2多數決沒錯,但是要"超過"1/2同意才行不是剛好1/2
2.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 第 34 條
理事會經研擬重劃分配結果草案後,應即檢具下列圖冊提經會員大會通過
,公告公開閱覽三十日,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略
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前項公告期間內"對重劃分配結果提出異議",理事會應予
協調處理,並將協調處理結果送會員大會追認;協調不成時,異議人得依
章程所定期限"訴請司法機關裁判"
3.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 第 8 條
自辦市地重劃,應由擬辦重劃範圍土地所有權人發起成立籌備會...略
第一項申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不予核准":
一、"擬辦重劃範圍不符合第五條規定"。(第 5 條 自辦市地重劃範圍"不得小於一個街廓"。
但有明顯之天然界線或都市計畫另有規定範圍者,不在此限。)
二、非屬都市計畫指定整體開發地區,擬辦重劃範圍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已
有具體利用或處分計畫,且報經權責機關核定。但剔除該部分公有土
地後,擬辦重劃範圍仍屬完整者,不在此限。
三、經政府擬定開發計畫或有重大建設。
四、擬辦重劃範圍位於都市計畫檢討變更地區,且涉及擬辦重劃範圍都市
計畫變更。
五、經政府指定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
所以原則上超過一個街廓且所有權人1人以上,且不要上述情況皆可以自辦重劃

關於分配問題,重劃估價的法規如下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 20 條
重劃前後之地價應依下列規定查估後,提請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
一、重劃前之地價應先調查土地位置、地勢、交通、使用狀況、買賣實例
及當期公告現值等資料,分別估計重劃前各宗土地地價。
二、重劃後之地價應參酌各街廓土地之位置、地勢、交通、道路寬度、公
共設施、土地使用分區及重劃後預期發展情形,估計重劃後各路街之
路線價或區段價。
所以重劃前後考慮的條件依據法規是這些

關於地上物補償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 38 條
依本條例第六十二條之一規定,應行拆遷之土地改良物或墳墓,以有妨礙
重劃土地分配或重劃工程施工所必須拆遷者為限。
前項因重劃拆遷之土地改良物或墳墓,應給予補償。補償金額由主管機關
查定之,於拆除或遷移前,將補償金額及拆遷期限公告三十日,並通知其
所有權人或墓主;其為無主墳墓者,得以公告代通知。
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或墓主不於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或遷葬者,其補償金
額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代為拆除費用應在土地改良物拆除補償金額內扣回。
二、代為遷葬費用在墳墓遷葬補償金額內扣回。
三、經依前二款規定扣回後,如有餘額,依第五十三條之一規定存入專戶
保管;其無法扣回者,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向義務人徵收之。
市地重劃不清楚,不過以都更來說土地所有權人由實施者拆遷安置都會納入共同負擔(成本)在應領回補償費中扣除,畢竟建商不是慈善事業,有拿錢出來就要有利潤

分配的話可以想像成股權參與合作開發,如果重劃前比例占1%,重劃後還是會占1%但因為整體價值增加,分配的1%會放大,如果重劃公司說的50%是共同負擔(也就是重劃的成本),大家都負擔50%是合理的
個人土地價值占重劃範圍內總土地價值比例跟共同負擔比例是兩件事,或許中間傳達有些誤解的地方?
若重劃前各宗土地地價有考量土地位置、地勢、交通、使用狀況,所有人共同負擔相同,地上物有拆遷補償是合理的!

關於參與自辦重劃可參考這篇
http://www.law119.com.tw/newdesign/compty2/personview.asp?kname=%A7%F5%A5%C3%B5M&ktop=%A4g%A6a%A9%D2%A6%B3%C5v%A4H%A6p%A6%F3%B0%D1%BBP&idno=5927&keywords=
然後單元八也是自辦重劃有爭議做成了一個算新的釋字739號
讓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於108年修正發布

其實打去問地政局重劃部門應該可以得到正確答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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