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中市有一棟4樓透天,因下雨會漏水,所以想頂樓蓋鐵皮屋1、要不要申請,會不會被認定為違建?2、鐵皮屋蓋好後,我在裏面放一撞球桌,算不算違建?3、鐵皮屋蓋好後,我在裏面隔間出租套房,算不算違建?4、相關法規的link為何?有沒有人知道
FYI:爬文看到之前討論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60&t=654402&last=6600129請教關於頂樓加設遮陽棚臺北市政府為解決合法建築物因年代老舊所產生之漏水問題,自今年1月21日起,凡屋齡20年以上且5樓以下之公寓,基於防漏目的,得於原有合法建物平屋頂上方建造屋脊高度小於1.5公尺,屋簷高度小於1公尺之斜屋頂以解決頂樓漏水問題,但應於施作前備齊相關文件向台北市建築管理處(違建查報隊)申請,於核可後方可施作,否則一律視為違章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