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6年底訂了菁英會館東海館
預計97.12.31完工
建商卻以各種理由延期開工
預計98.2月才要開工
請問有人可以告訴我
超過完工日期卻未開工
是否可以跟建商提出全額退費?
謝謝
建築工程定於民國9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建物.附屬建物及使用執照所定之必要設施
建商於97年2月告知 ~因銀還貸款原因無法如期開工~ 須延到97年10月
97年10月又通知~因地下水位太高無法開工~須延至農曆過年後
建商請我帶合約書去修改一下完工日期.....?
可以這樣就給他改嗎?
我對這家建商的解決態度存有疑惑????
卻不知該如何處理這份合約
又能保護個人的權益
請幫幫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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