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親戚在買預售屋的時候遇到有點奇怪的事情,想向各位請教
目前狀況是房仲談好要買一間預售轉讓的案子,價錢都談好了,斡旋金付了,屋主也簽了不動產買賣意願書,但訂金還沒付,方才在談剩下金額付款以及換約的時候,仲介說之後會再簽一個私約,價錢是平轉的價錢,這個一聽到就覺得有點怪
親戚聽我提醒也覺得有點怪,但斡旋付了,屋主也簽名,這時候反悔就會賠了斡旋(以及仲介費?),大家是否建議我們去找地政士詢問一下呢?
應納稅額 = 銷售價格 × 稅率。 稅率的部分:
持有期間在 1 年以內:15%;
持有期間超過 1 年至 2 年以內:10%。
這個大概是 現在這個時候換約 什麼的都要賠 %吧
原屋主買800萬
賣你800萬 = 沒賺 沒賠 也不會被政府收錢(記得是 有請達人講解)
原屋主買800萬
賣你900萬 =賺100萬 但被政府扣稅 15%
好像是900萬的15% =135萬
原屋主買800萬還倒賠35萬 這絕不可能的....
如果真的能用沒賺也沒賠的賣你 也不會被扣錢
那就應該是一起定 800萬檯面上的錢
私下定要給他的錢 100萬(可能是本票或依據吧)
實價登記也是800萬這樣..不是900萬..
那如果原屋主真的要沒賺也沒賠(我不信原屋主真的打平出售)就要
原價800萬 賣 950萬
等於 = 142.5萬的奢侈稅
那你們會用多的 150萬去買800萬的房子嗎
這只是百萬
如果用到千萬就很高了
這還不算..... 仲介的摳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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