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注意稅,當心賠掉國產車!!】

【再不注意稅,當心賠掉國產車!!】

#有發票 #實際有做 不一定可以當成本
昨天網友來信
自地自建後再轉賣時,請問是這樣子算嗎?
房地合一稅稅率×(成交價-土地取得成本-營建成本)
🤔我認為大方向是這樣沒錯
但要先釐清標的是房地合一稅?
還是財產交易所得稅?
另外要注意
取得憑證資料有沒有確實?
建物跟土地有沒有分別計算?
去年辦一個王老闆的自地自建案,
對方被國稅局追稅「近百萬」,
只因蓋屋的佐證資料,提供「不夠卻實」
成本就像夾菜一樣被夾掉,
瞬間被認定賣房子賺很大,還要逃稅?!
這這樣一輛國產車差點就不見了⋯
後來經過一連串的逐項盤點補正,
才得以減免罰款⋯
為時已晚,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過程中稅務單位
調查原賣方、新買方、營造廠老闆、
營造廠下游廠商等等,以利釐清完整的面貌,
這個案子許多老手跌了一跤..
萬萬沒想到
各自的專業各自解讀也能釀出禍?
主要是房地合一稅改後對
「會計師」「地政士」「稅務人員」都是一大考驗,
何況是更複雜的「營建稅務」,
涉及營業稅、營所稅、房地合一稅、工程造價、包作業、起造人等等⋯
有時連承辦人員摸不定細節,
建議自地自建務必要做好稅務規劃,
{產/財/稅綜觀全貌}
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再次提醒大家
有發票不一定可以當成本
實際有做不一定可以當成本
房地合一不是數學題,而是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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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台中房產獵人 李好客
2021-09-25 16:43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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