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神,
問題一:
現在父母有一筆錢,可以買2-3千萬的房子,
我的想法是直接父母買他們的的名字,
然後用信託或是立遺屬給我(就是用繼承方式),
房子買了會是我跟我老婆住,
假如住了有6年之後繼承了,
是不是就不用被追繳很多稅金呢?
問題二:
父母有一筆錢,會去買農地,
之後用贈與農地給我,
好像可以免很多稅,
但是要5年內要農地農用,
是要去種什麼東西來農用,才可以申請農地農用證明書,
5年後就不用再種了嗎,也不會被追繳稅?
再請知道的大大幫忙解惑或是建議,感謝。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