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特別約定很蠻妙的,賣方可以指定建材品牌,這不用雙方協調嗎?

第四:把問題反應給代銷,感覺她是非常積極處理,只是合約書畢竟是建設公司提供,需詢問過,不管怎樣,後來回覆是說,可以加註品牌上去,例如:林內、櫻花或同級品
第五:說了可以改的當下,隔天就是審閱日最後一天,且剛好是禮拜六,代銷說要禮拜一會用抽換的方式處理
結論:當天我就解約了,不是說處理的不滿意,但是我覺得合約書內容好像都是對建設公司較有利的條文,我算是第一次買房,雖然沒看過其他建案合約書,但好在工作關係,對合約書不陌生,知道白紙黑字就是證據,不管代銷人在好,之後是跟建設公司的戰爭,雖然我沒看過其他建案合約書,但代銷竟然跟我說很多建設公司本來就不會加註品牌上去,我也是挺傻眼的,不知道是她騙人的,還是消費者就是這樣閉眼簽下去,
所以想跟大家討論看看大家經驗如何😅